吸人精血,勾人魂魄的邪物,其中的一部分,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在感情上,与人类并没有什么两样。
这种新奇的写法,吸引了不少读者。
第二是广。
聊斋此书,是一个故事的合集,并没有固定的主题。
想看爱情故事,书中有《小倩》,《婴宁》。
想看诙谐笑话,书中有《狐联》,《鬼令》。
想看奇闻异事,书中有《尸变》,《耳中人》。
夜晚寂寞难耐时,书中的鬼狐别有一番风情。
贤者时间后,书中的道理又发人深省。
此书作者笔力老道,想象天马行空,又具有深刻的内涵,和对现实的影射和讨论,读此书者,不分男女,无论老幼,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乐趣。
某间书铺,掌柜的一拍脑袋,懊悔道“哎呀,看走眼了!”
另一座书坊,有人连忙道“快去找一找这个叫蒲松龄的,看看能不能花大价钱把他挖回来,此人是个人才……”
云烟阁,黄掌柜喜笑颜开,看着柳含烟,说道“姑娘慧眼如炬,老黄佩服,有了《聊斋》,我们书坊,以后就能在这里站稳脚跟了。”
几乎每一家书铺,都有几名受欢迎的作者,几本畅销的话本作为门面,云烟阁刚开不久,读者并不多,《聊斋》的意外畅销,让他们收获了一大批读者,只要后续的每一卷都能保持水准,便能将这些人留住,成为店铺的固定客人。
柳含烟轻咳一声,并没有说什么。
其实她当初只是觉得李慕可怜,连他写的是什么都没有看,更没想到,她当时出于善意的一个小小举动,会给书坊带来这么大的改变。
她拿起一本聊斋,对黄掌柜道“你看着铺子,我有些事情,先回去了。”
……
小院,晚晚吃饱喝足,刚刚回去,李慕休息了片刻,便开始练习李清给他的那本剑谱。
白乙剑虽然是法器,但和寻常刀剑一样,配合剑招,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李清与那虎妖斗法之时,虎妖倚仗的,只是一身蛮力,与野兽的战斗本能,李清凭借灵活的身法和剑招,便能在力量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游刃有余的压制住那虎妖,那时候,李慕便坚定了巩固这些基本功的想法。
这些基础的功夫,不可能速成,仅基本剑招,就有十余种之多,想要练习复杂的剑法,必须先将这些基本剑招学会。
穿剑,云剑,劈剑,挂剑,扫剑,点剑……
烈日下,李慕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在院中练习这些基本招式,直至全身被汗水湿透,手臂无法抬起,才放下剑,脱掉外袍和内衫,只穿了一件长裤,将一桶凉水当头浇下,冰凉的感觉从头顶蔓延至全身,整个人说不出的舒畅。
重活一世,李慕对他的身体还是挺满意的。
上一世,长久的卧床,他的身体早就被病痛折磨的不成样子,现在这具身体,虽然并不是多么强壮,但却很健康,只是没有七魄,早上起床的时候,有些美中不足。
因为捕快时常巡逻练功的原因,他脱掉衣服,手臂上也能明显的看到并不夸张的肌肉,以及李慕前世非常羡慕的六块腹肌。
近乎标准的身材,就连门口的柳含烟看到,都愣了一瞬。
下一刻,她就飞快的捂住了眼睛,惊呼道“你怎么没穿衣服……”
“我刚练完功,冲了下凉……”李慕解释一句,忽然怔在了那里。
柳含烟虽然捂着眼睛,但视线依然从指缝中漏出来,不仅如此,此刻,在李慕眼中,她的身体,竟然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黄色的光芒。
七情七色,黄色是欲情。
李慕发誓,从始至终,他真的只是拿柳含烟当朋友,万万没想到,他当她是朋友,她居然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