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男子的讲话终于结束,听得哈欠连天的武辽用手戳了戳身旁的梅士淦,已是昏昏欲睡的后者身体抖了两抖,待头脑稍稍清醒几分后,他抬手抹去嘴角的口水,朗声道:“感谢镇北将军的发言,下面进行仪式第三项,阅军!”
话音一落,场中再度响起激昂的音乐,知晓重头戏终于来了的人们不由得精神一震。
他们之所以会在这冬日起个大早,冒着刺骨的寒风聚集在此地,所为的无非也就是想看一看北境儿郎的风采。
先前又是升旗又是奏乐,随后还来了一段压根听不明白的讲话,最想看的反而是一眼都没看到,这让期待许久的众人心里面连声骂娘。
所幸难熬的时间终于过去,阅兵也真正开始,听着耳畔那激昂的音乐,城上城下的人们俱是伸长了脖子朝前方望去。
“哐哐哐哐!”
随着一阵脚步声,一支约有五百人的方阵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他们身披黑甲,手握长枪,铿锵有力的朝前方行进着,为首之人骑着黑色骏马,高举着手中的宋字大旗。
这五百人阵营整齐,脚步沉稳,虽是无声,却又让人觉着声势惊人,就连人群中那见多识广的女子都不免为之侧目。
作为王室中人,且先前也打过不少仗,她多多少少也能看出一支军队的强弱,而眼前的这支五百人的队伍,单从其起势上来看,便无疑是一支难得的强军!
“虽说不曾同宋军交手,但我也有听闻宋军善战之名。”
女子的一双凤眸牢牢地盯着前方的军阵,“果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
这还只是第一支出场的队伍罢了,若北宋之兵都是如此,那未免太过可怕。
她正这么想着,上方再度传来梅士淦那激昂的喊话声。
“瞧!一群意气风发、精神抖擞的年青人正向我们走来。整齐的步伐踏着他们的坚定,灿烂的微笑写着他们的热情,嘹亮的口号体现着他们的实力!嗯…”
男人
(本章未完,请翻页)
将手里的稿子翻了一篇,旋即继续念道:“就是这样一个由五百人组成的先锋营代表队,他们团结友爱,勤奋朴实。他们用拼搏的汗水挥洒赛场,用晶莹的泪水拥抱胜利的辉煌。这就是他们,这就是永远的、激情飞扬的镇北军先锋营!”
梅士淦话音一落,已然走至城口的五百名甲士在领队的带领下同声喊道:“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看我先锋,气势如虹!”
声浪滔天,气贯长虹,看得围观的百姓们纷纷叫好。
“好样的!咱北境的爷们就该有这种气势!”
“如此气势,何愁北疆不平,九州不定?!”
“甲士哥哥们好帅啊!!”
欢呼声一波接着一波,充分显示了先锋营的受欢迎。
“恭喜你啊兰将军!”
眼见着下方百姓们的反响如此热烈,众将军们皆是围拢在兰云身边,用着略带艳羡的声音说道:“看样子,这回阅兵之仪最出彩的便是你先锋营了。”
“哪里哪里,只不过是占了第一个出场的便宜而已,后面的兄弟想必定会更加出色。”
兰云连连摆手,他的语气十分谦虚,脸上却满是骄傲之色。
毕竟他是这先锋营的统领,虽说仅仅才当了几天,但这并不妨碍他为营中儿郎的优秀感到自豪。
同样骄傲的还有季耳,虽说这次阅兵是郭羽所操办,可毕竟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季耳终究还是上了不少心。
哪怕已不是先锋营的统领,他仍是花了大量的时间拉着兄弟们走队列。
而先前那十六字的口号,乃是耗去了季耳大量的心血,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之下才想出的得意之作,为的就是便在这阅兵之上让他们先锋营一鸣惊人。
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