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南海(二)(1 / 3)

“什么?机器又弄坏了?”台北府台北县,陈梦球猛地从躺椅上坐起,顾不得外头依然毒辣的太阳,抓起蒲扇就往外走。在他身后,除了四名执刀挎枪的护兵外,还有一位青衫小厮一颠一颠地跟着。

陈梦球是郑克臧任命的台北知府,总管郑氏台湾的台北、竹堑、基隆、平南四县,同时也负责与东岸人的台湾银行交涉,拥有一定的权限。

作为郑氏元老陈永华的次子,同时也是现任大明进士——此君年轻时曾游历昆明,参加过一次科考,高中进士,担任一段时间的翰林院编修后又挂冠离去——陈梦球无论是出身、功名还是实务,都相当不错了。他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脾气过于急躁,苛待下属不说,有时候甚至还忤逆上司,不然的话也不至于现在还是一个台北知府,早就是常伴郑克臧左右的重臣了,就像他的兄长陈梦纬一样。

当然在台北当知府,也不意味着郑克臧不重视他。毕竟这里是他的龙兴之地,当世子时就在此经营,现在当上了延平郡王,是福建全省之主,对台北府也没有放下。因此,陈梦熊能到台北府当知府,说实话也是挺受器重的,尤其是他还要负责与东岸人交涉,这就更是权责重大了。

东岸人在台湾的投资还是相当不小的,首当其冲的便是两矿,即基隆的金矿和煤矿。金矿由台湾银行直营,郑氏插不了手,采集出来的黄金就地冶炼,然后等待海军船只过来装运,输送到东岸本土。当然东岸人每年也给郑家两万元的“金矿使用费”,另外还招收了一些郑氏的人到矿上、厂里学习技术,算是帮他们培养一些人才了。

基隆煤矿不是台湾银行经营的。当初其实他们已经勘探出了这个矿,但因为他们缺乏相关人才和技术,同时也可以很方便地从朝鲜、外东北采买煤炭,本身又判断这个煤矿的储量不大,因此便放弃了。不过台湾银行放弃了,宁绍地区的一些商人却没有放弃,他们通过对外输出茶叶、纺织品、丝绸等商品积累起了大量的财富,资本有些过剩,正是急于对外扩张的时候。因此,在打听到台湾银行暂时没兴趣开采基隆煤矿后,他们便组团找上了门来,打算开采这个煤矿,产出的煤再运回宁波,与产于北地的煤竞争。

郑克臧对此其实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收了这些商人集体上供的两万银元后,很爽快地批准了煤矿开办事宜。不过,他总算还有些头脑,要求延平郡王府在其中占股两成,此外一些依附于他的福建商人也或出资金、或出人力折算入股,占了大概两成的股份。

煤矿股权的事情在1692年中差不多谈成了。不过在最后时刻,东岸海军横插了一杠子,他们找上门来,要求与煤矿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而且价格和数量还是他们说了算,很显然是打算把基隆港作为一个加煤点了。一众商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都咬牙签了协议。没办法,东岸海军是这一片洋面的绝对主人,他们就算用低到令人发指的价格来买煤,大家也只能咬牙给,就当时给海军上的供吧,也没招了。

基隆煤矿的正式开业是在当年年底,气候相对凉爽的时候。因为使用了从黑水采购的部分采煤机器以及福建人多地少,劳动力便宜的缘故,产出来的煤成本很低,一下子就在宁绍及附近地区打开了销路,让一众投产前还有些惴惴的商人们喜出望外。能在劳动力成本上和他们竞争的也就朝鲜煤了,但朝鲜人没有这么多机器,加上运输成本的问题,因此售价高于基隆煤。而黑水煤,就更不用说了,外东北是东岸自己的统治区,人又少,劳动力成本较高,加上当地的气候导致无法全年生产及运输,距离也远,因此售价比朝鲜煤还要高,在成本上根本无法与基隆煤竞争。

郑克臧在得知基隆煤矿的火爆销售形势后,立刻下令成立了基隆矿务局,由台北知府代行管理职权,而这自然就着落在陈梦球身上了。不过今天陈梦球火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