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一片,什么都没有。不……不要
楚霄霄的脑海里不断闪过那些画面,巨大的通天柱,枯萎……黑色的荆棘
周围全是插满各种兵器的尸体,所到之处,没有一寸“纯净”的踏足之地。到处都是一种颜色,那种颜色跟他的头发色一样,红色!
有时候,楚霄霄甚至都想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每次照镜子,只要看到那一头血红色的头发,他就会忍不住想起那些事。
活生生的人,就那样,一个接着一个倒下
顾廷琛倒在血泊之中,就在他面前!!!
当时的景象,当真是血流成河!
都是因为他,如果不是他,契耽就不会变成那样!为什么?为什么??他从未像现在这样讨厌自己的头发,为什么他就长着这么一头红头发?如果说顾廷琛的银发赤瞳是“妖人”,那么他更希望他是死人。
他和顾廷琛一样,天生自带“色素”。只不过顾廷琛自带的是如雪的白,而他的是如血的红!
明明是同一个读音,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一个是给别人带来希望的白色,一个是给别人带来绝望的红色。可讽刺的是,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色调”偏偏就糅合在一起,最终红给白带来了绝望。
在普通上学的那一年间,本来已经淡化的事情现在又被血淋淋的扒开,而且是那种丝毫不留情面的撕裂!在这一年中,他一直都没忘,也不敢忘。即使顾廷琛说过,叫他不要局限于过去,他本人也不在乎。
可是,他做不到,他不是顾廷琛,无法做到像他那样纯粹。这种事怎么能说忘就忘?他的良心又如何过得去?
看着高脚杯里流出的血,他的脑子里,又再现了当时血流成河的情景。
“……不,不要!”楚霄霄就差失声痛哭了,由于受到的惊吓程度,导致他的声音很沙哑,连人带音都在颤抖。
此时此刻,他看到的酒吧也是扭曲的,周围不再是无聊发疯的都市男女,也不是失业的上班族。而是一具具尸体!那些桌子、板凳、玻璃杯都是凶器。
脑子里,他又回到了那个地方。他将眼前的景象和当时的情景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