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打道回府(2 / 3)

,是他下斗生涯中吃的最讲究的一次,居然还体现着荤素搭配的精神。

偷猎队最喜欢打的就是山羊,个头大、肉多,又好吃,一顿饭能把8个人都喂饱,小满哥那份也有了。实在找不到羊的时候,他们就得打好几只山鸡和野兔才够吃。

还有一次他们遇到了一头野猪,因为野猪性子暴躁、攻击性强,大家都很紧张,不敢贸然发起攻击。

之前我们围绕“打了麻醉枪的肉还能不能吃”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黑瞎子和胖子认为“只是麻醉了有什么不能吃的”,我和小花认为“麻醉剂能麻动物就不能麻倒人类了?当然不能吃。”

在最后的投票环节,只有黑瞎子和胖子投了“可以吃”,闷油瓶、坎肩、我和小花都投了“不能吃”,张海盐和张千军万马在一旁吃瓜看戏,投了弃权票。

因为投票人数超过半数,投票结果有效,最终票数42,结论是打了麻醉枪的动物不能吃。具体到偷猎队的实施细则上,就是以后打猎的时候都不能用麻醉枪了。

面对一头野猪还不能用麻醉枪,这个问题有些棘手。后来就留下胖子照顾我和张千军万马,连小花都被调过去支援偷猎队了。

我在营地里一边烧水一边抠脚,心里对他们几个非常失望,堂堂八仙过海组合中最牛逼的5个人,连一头猪都搞不定,简直是猪狗不如。

正当我穿上鞋,准备过去看看这帮衰人被野猪耍的团团转的样子,他们居然抬着猪回来了。而且抬的方式还特别搞笑,黑瞎子提着头(可能因为他最高?),其他四个人一人提着一条腿。

我的天呢,这兴师动众的是干吗呢,一头野猪大概是2、300斤,闷油瓶或者黑瞎子一个人就能不费劲地拿起来,还要5个练家子一起抬,我真是服了他们这帮装腔作势的人了。

这头猪弄回来之后可把大家忙坏了,闷油瓶一声令下,又揪着张海盐去干最恶心的活——处理猪肉。

野猪不比家猪,肉有浓重的异味,所以要先放血,再剥皮,再处理内脏。野猪皮又厚又硬,非常难剥,纵然是闷油瓶+张海盐这样的魔鬼组合,也是费了一番力气。

看到张海盐弄的一身狼狈,我在一旁暗暗发笑。

黑瞎子和胖子那边也不轻松,他们俩合力放倒了一棵枯树,然后用刀把里面挖空,做成一口“大锅”。我从包里拿了锡纸把锅底包起来,然后放在火上开始烧水。

水烧开之后,野猪刚好处理的差不多了,和具有香料效果的植物一起下锅焯水。我实在不舍得看到小黑金被伸进猪肉锅里当铲子用,非常贴心地向闷油瓶献上了我的大白狗腿。

他把大白狗腿接过来,端详了片刻,说了一句“太轻”,就把它伸进锅里搅动肉块。

我看着挂满油渍的大白狗腿,内心泪流满面又报废了一把。这闷油瓶子简直是大白狗腿的克星,在南海王墓里他把无辜的大白狗腿拧成麻花当了门闩,现在又把另一个无辜的大白狗腿用来搅野猪肉。

猪肉煮好之后,胖子把上面的血沫撇去,先拿出一部分喂给小满哥,然后把猪肉上撒了调料,穿到树枝上开始烤。

等终于吃上的时候,大概已经过去了1个多小时。野猪肉偏瘦,口感劲道,有点柴,尽管加了香料一起煮,还是能吃出一股野生动物的腥臊味,在城市里生活久了的人应该吃不惯。

这种偷猎生活虽然原始,但是我们8个在一块还真有点其乐融融的味道。有的时候我一边吃着烤鱼烤蘑菇,脑子里居然开始遐想如果我们8个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就像鲁滨逊漂流记那样,会发生什么。

我想我们至少不会饿死,我们有无所不能的闷油瓶,半无所不能的其他人,还有稍微能干点儿事的我,最起码可以建个木头房子,圈养一些野兽,种点野菜,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