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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秦始皇随手一挥,月弧剑气撕裂大地,精准爆石后,围观的玄鸟卫纷纷叩拜高呼。这让他是非常受用,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剑身,比对任何美人都要温柔。
白稷作为秦国新一代持剑人,为秦国铸造了口锋锐无比的神剑。不论是任何敌人,都如土鸡瓦狗,随手灭之。
具体使用方法也有,平时不必使用技能。秦始皇做过测试,随手一剑便是锋锐的铠甲都被分成两半。兵刃相接,皆被轻松斩断。
而八面剑则是毫发无损,光洁如新。
“好剑,好剑!”
秦始皇满意的不住点头,蹙眉道:“国师可曾想过,这剑落入贼子之手如何?”
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此神兵足以改变一切。他要是没有丝毫忌惮,大大咧咧的交予别人,那才有问题。
“剑内有机关,若被他人所用,君上可以瞬间将其摧毁。”
当然,这话纯粹是忽悠人的。距离比较近的话的确可以做到,相隔千里的话白稷自然是不信的。其余东西一一验收后,类似马蹄铁这些直接交予铁官丞就好,然后再给戎马钉马掌。
虽然图纸都有,制造起来也容易。可泾阳铸造的铁马掌就是好用,修改起来方便,也皮实耐用的很。所有马蹄铁优先提供给军中戎马,马镫和马鞍也得搭配上,用作操练。
除开这些外,还有胡亥这几天所做的文章。都有专门的小册子装订好,还有白稷等人对胡亥的评价。先是孟草束脩的事,上面的字迹工整,颇为娟秀。
孟草,泾阳寡妇,家境贫寒。为弟拜师,借钱赠束脩。识大体,晓大义,国师感之……
论遣词造句来说稍显稚嫩,大概事情讲的也明白。后面则是胡亥自己的感悟,就说感激秦始皇。因为自己的出身,可以免去诸多的麻烦,不至于为衣食担忧,更能有名师栽培。而后觉得自己不该浪费宝贵的学习机会,当勤勉用功苦读,不辜负他们的心意。
这些也都是胡亥心里所想,他现在还比较单纯直率。写的这篇文章,秦始皇也是非常满意。对
对白稷也很佩服,这才多长时间竟能让胡亥有此本事。
其余几篇文章写得也还算可以,最起码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或许比较浅显,却也都是真情实感。
“朕听说,胡亥自两位墨者学习剑术,如何了?”
“少公子剑术进步飞快,相较之前天壤之别。”
此前胡亥很少会练剑,因为很累。可在乐季手里是没有累这说法的。乐季虽有些公报私仇的味道,却是实打实将自身会的悉数传给胡亥,没有任何藏私。
按照乐季来说,他这已经算轻的。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早出晚归,当初他学剑的时候比胡亥还要累数倍。没人给他喂招,他拿着木剑便要与灰狼相斗。大冬天的,外面冰冷彻骨,他就穿着一袭麻衣,练剑取暖。
剑术想要大成,谈何容易?
乐季苦修八年,才有今日之成就。他既然传授胡亥本事,就绝不会藏私。至于是否公报私仇,也就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商季是看在眼里的,胡亥本事是论天见涨的。之前是没有任何还手的余力,现在好歹还能稍微反抗下。总比之前要来的强,也让他们非常激动。
“哈哈,胡亥为朕之子,天赋怎会差?”
秦始皇爽朗大笑,类似于他这样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也属实比较少见。他还是很高兴的,之前胡亥是最不成器的,在白稷的指点栽培后也算稍微有成材的迹象,比之前强的太多。
苍鸽的话秦始皇也知道,总共送来三四十只。就算他想着和白稷聊天,一天一封也能用一个多月。于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