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节 李家围(1 / 3)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731 字 4个月前

朱实莲与茅元仪来到了工坊,这是一座宽阔的砖瓦建筑,分为了提硝、提黄、合药等几个部分。

“这一锅硝质稍差,需多加五个蛋清。”提硝坊中,正在对朱氏子弟训话的年轻人名叫茅十八,是茅元仪的家生小子,自幼受茅元仪的指导,对火药生产十分熟练。

其他正在操作的人将粗硝倒入铁锅中,平铺半锅,然后倒入蛋清用手揉搓拌匀,再慢慢加入水,所用之水需为泉水、河水、池水或甜井水。转入另一口锅中后,以大火煎炼,时时搅拌,面上的杂质浮沫用密竹篮捞去,再搅再煎,加入草木灰水,最后以草棍取一点硝水滴于指甲上,通过观察水珠形状来判断火候是否到了。

煎炼完成的硝水通过两层夏布过滤进入带釉大磁缸中,不出日,即形成硝牙。硝牙取出后在树荫下晒干研细,以细绢罗筛过筛备用。提硝后的母液不会被丢弃,其中还含有硝,可以再取一次。

合药坊中的生产工具和设备均为木制、石质或铜质,严禁铁器,主要是避免产生火星引发事故,室内严禁用火,故均在白天作业。但眼下合药坊并未合药,而只是对三种主要原料进行研磨加工,分别存放,也是为了避免在使用之前发生事故。

明代的火药配方根据用途不同而有差异,大体可分为发射药、炸药、信药等几类,发射药又分为火箭药、铳药、炮药等,炸药分为手炮药、地雷药、水雷药等,配比各不相同,由军器局、兵杖局制定配比标准发放至各兵工厂执行,属于军事机密,从不对外公开,因此各私人著述兵书中开列的配比数据可供参考,但不一定属实。除了成分配比差异之外,不同用途的火药对颗粒大小及密度也不一样,相当复杂。如果没有深谙此道的专业人士指导,私人搞出来的或许就能放个烟花。

为了检验火药的性能,茅元仪安排合制了少量的成品,为了避免燃爆,需先将原料以酒润湿后磨细成泥,捣一万杵,拌成如菜豆般大小的粒。

茅元仪从药槽中取出少量成品放在手心,走到室外,对朱实莲解释道:“火药须入手心燃之,不觉热方可。若觉火热,如前法再捣再试。对此我有四句口诀,曰:‘合药不厌精,碾药不厌细,搥打不嫌多,筑虚最所忌’。药能精制,以少为多,过与不及皆失其调剂,用之适中则燮理平和。”

说罢,药粒在茅元仪手中“轰”地一下迅速燃烧消失不见,只留下一缕青烟。

朱实莲赞道:“石民兄大才,此药威力不输髡贼。”

茅元仪再次提醒道:“火药原备伤贼之用,若收藏无法,偶致自伤,其害更大。若无良法收贮,如京城王公厂、盔甲厂、安民厂屡变之惨,皆是前车之鉴。药库之制总以避火为主,不可同在造药之局,不可逼近人烟密处,更不可深藏坑害。我等此番行事机密,宜用西洋之法存贮火药,不可尽数合成,但将各料炼净研细,分贮听候临用,以连臼齐众合捣,即日可成,无患不及。”

视察完火药制造现场,朱实莲回到了朱宅,朱伯莲此时已经在大堂坐定,朱仲莲、朱叔莲、朱季莲、朱会莲等朱氏主要成员都聚集在此。

朱伯莲忧心忡忡地说:“祸事至矣!先前髡贼对乡下管控不严,我辈方成如此形势。我观伪县令之举,似有在本乡建城之意,私以为大事不妙。族中所行之事若被髡贼知晓,则族灭矣,众兄弟速将火药工坊、器械转移,切勿打草惊蛇。”

朱会莲道:“大哥,伪县令此行是何居心?”

朱伯莲道:“建学校、鱼花厂、蚕种厂、桑苗厂。”

“什么?”众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建学校他们还能理解,但是鱼花厂、蚕种厂、桑苗厂都是什么东西?

朱伯莲将所见所闻详述了一遍,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但以髡贼传播在外的作风,却又不得不信,若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