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是金太守让我交给司马大人的信件。你看,是等大人回来,亲手交给他,还是……”祝公道从怀中拿出一封信,有些为难地问道。
金珏再交给祝公道这封信的时候,并未特别说明一定要交给司马懿本人,可是,祝公道又不知道这封信里的内容是什么,重不重要,贸然将其交给司马壹,他也不知道是否合适。
故此,司马壹问起这件事的时候,祝公道才觉得有些为难。
“无妨,你交给我便是。大人临走前,已经吩咐过了。”司马壹回答道。
这一次,金珏再给司马懿的信中,所写的东西必然是之前提到的交换人才。故此,司马懿临走前,让司马壹权处理这件事。
祝公道听完,便直接将信递给了对方。
打开油布包,展开信一看,却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籍贯。
钜鹿郡李孚,字子宪。
居然是他!
司马壹一看到这名字,就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无他,司马壹不但听过这个名字,他还亲自和此人照过面。
在请时苗的时候,司马壹就曾向路人问过路,而那个路人就是李孚,他如今却也只是个巨鹿郡县治中的一个小吏而已。
当时,司马壹就觉得此人谈吐不俗,其人的风度也的确比时苗和沐并强一些。只是,当时为了完成司马懿交托的任务,并没有太在意,没想到,一个人物就这么与错失了。
幸好,这都是暂时的。
收好信,司马壹看了一眼祝公道,问道“哦!此次去,你还从金太守那里看到、听到些什么?”
在金珏那里,时时刻刻,都可能会有新东西,新思想出现,故此,司马懿才会对和金珏结交如此的上心,甚至是不惜把自己的亲弟弟送到略阳县去,为了维持和金珏的关系,既然连他自己都眼馋不已的美女也没有敢截下来。
与截走人才不同,司马懿认为,若是他半路劫走这个小美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的话,就是在和金珏结仇,计算过得失之后,他最终还是忍痛把甄家人都送走了。
当然,甄家两位公子的病,司马懿也同样束手无策,若是他为一己之私,硬留下甄家人,同样会得罪甄家人,放一个恨极了自己的女子在身边,智者不为也。
其实,司马懿并不知道,他若是真得在半路上把甄姬劫走的话,金珏根本不会太在意。他之所以让司马懿尽量把小甄姬劫回来,有两个目的,
第一、恶心一下袁绍,金珏只是不想让这个命运多舛的绝美女子糟蹋在袁熙这废物手里。
第二、让甄姬最终到不了曹丕的手中。
司马懿身上有很多优点和缺点,但是,他有一个优点比三国事情很多枭雄都要强,这个优点就是——命长,获得足够久。
司马懿是三国中称得上枭雄人物中,活得最长久的一个,他比吴大帝孙权还多活了一年。故此,甄姬留在他身边,未尝不是个好归宿。而金珏如今已经有了蔡文姬这个气质顶天的美女在身边,就已经很满足了,就算小甄姬再如何聪明、漂亮,可她身上的气质无论如何都是比不上蔡文姬的。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蔡文姬就如同出尘的仙子一般迷人。
祝公道想了想,回答道“属下听闻到的事情有二,第一,
金太守发明了一种在雪地中行走如飞的工具,金太守为其命名为‘雪橇’,这种交通工具在雪地里一旦跑起来,比温侯的赤兔马都要跑得快。不过,金太守也说了,这种交通工具,使用起来,局限性非常大,只能在雪地,或者冰封的河道里使用。
第二、那位甄二公子生得却是肠痈之病,属下听闻过,凡是得了此病的人,只能服药迁延岁月而已,根本无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