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八十一 冀州贪腐案(2 / 3)

东汉末年枭雄志 御炎 2893 字 4个月前

他们在办事之前进行了比较周全的部署安排,并且联络了乌丸人,得到了确切的购买意向之后,他们才开始行动,得到了这批肉食。

然后把这些肉食卖到了乌丸人部落那里,换取了大量的财物,回来之后销赃变成钱和绢布,那是真的数钱数到手发抖。

这样的事情当然不能声张,除非觉得命太长。

这帮人显然不会觉得自己的命很长,有了钱也要有命去花,去享受,所以他们口风很紧,从不对外泄露,这样的状态也保持了很久。

直到有一个官员喝醉了酒没把住口风之后,这样的事情才逐渐在赵郡的几个仓储官员那边传开了,然后才开始有人跟风。

不过这个状况并非是从赵郡开始蔓延的,其余几个郡也有类似的带头者和后继者。

贪污的行为就像是一种可怕的病毒,它由自然产生,本来应该没有太大的威胁,但是威胁就在于它会传染。

一传十,十传百,只有少数意志坚定的人具备免疫力,而大部分人是没有这种免疫力的。

他们只能被传染,从而堕落,走向贪腐的不归路,进入这不归的轮回之中,走向死亡。

赵郡,安平郡,巨鹿郡,清河郡,渤海郡等等等等诸多郡县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所以当蒯良带队抵达的时候,已经被审查的官员实际上已经很多了。

基本上查出来一个稍微用点刑罚就能拔出萝卜带出泥,一锅端,从而揪出很多隐藏在暗中不显山不漏水的角色。

这帮家伙隐藏的还相当好,要不是同伴扛不住各种销魂的刑罚,他们还真有可能就这样隐藏下去不被发现。

蒯良抵达以后审查的最大一桩贪腐案是经年累月堆积而成的陈年案件,一桩涉及到一万多斤风干牛肉和腌制猪肉的案件。

案发地是清河郡,于是这个郡的整个法曹系统和兵部仓储系统都被一锅端了。

最后查出来也没冤枉这波人。

他们在五六年的时间里,每年都悄悄地把仓储之中的肉类弄出那么一部分变成无主之物,然后让他们愉快的把这些无主之物买到乌丸部落里,让他们从中赚取大量的钱财。

感情这桩案件从魏王国建立的时候就开始了,而当时郭某人一心一意为了称帝而努力,都没有关注过这件事情。

所以查出来这个问题之后,调查组的官员就相当恼火,觉得这样的事情出现了,还出现那么多年都没有被发现,可见地方吏治之败坏。

一刀狠狠地杀进了地方司法系统和仓储系统里,给里面的人换了换血。

毫无疑问,这波人必死无疑。

蒯良上表把这件事情送到了洛阳去让郭鹏知道,不过十天功夫,皇命就传来了。

相关官员全部斩首,家人包括涉案的族人、朋友一类人全部抄家,没收所有财物,流放到平州最偏远的郡去屯田,改换户籍,终生不得回归中原,遇赦不得归。

并且之后查出来的涉案人员一概按照这样的标准来处理。

我不要活的,罪臣在我这里没有活着的价值,杀光。

当然了,如果有主动站出来认罪并且检举他人且查实的,就可以免死,视情况而定,其他的惩罚也可以相对应的减轻。

这样的规则也推广到全国范围之内。

郭某人倒要看看这些年地方上到底藏污纳垢到了什么程度,看看这帮人互相撕咬之下,能揪出哪些让他感到无比愉快的事情。

这样的规则最先在冀州推广,因为皇帝下的必杀令而惊惧欲死的某些官员大喜之下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立刻就把之前不愿意说出来的事情给说出来了。

那些身份不一般的,牵扯到中央的,牵扯到地位比较高的官员的,这些事情就全部都给吐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