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降生之时,手里就已经染上了至亲的鲜血。
而在他降生的那一刻,他也成功的,夺走了母亲的生命。
那之后,命犯天煞孤星的康斯坦丁也就只能在父亲的冷漠和失去家人的绝望中长大了。不过还好,这种悲惨的童年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他的父亲也死了死在了他自己的手中。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所以约翰不愿意去想,反正在各种悲剧的催生之下环境下,小康斯坦丁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个混混,他学会了一堆街头骗术,偷鸡摸狗的下三路技能,还有一点点额,魔法。
同时,他也开始沉迷烟酒。从15岁开始,每天都要抽两包的香烟,只要他清醒着,无时无刻都烟不离口。这个习惯伴随了他一生,想必,直到死去化为幽灵,应该也没能改掉它。
好吧,这些都是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了,现在,康斯坦丁已经长大了,他是一个成年人了,他的爱好,也从简单的抽烟,上升到了,抽烟、喝酒、赌博、和流连异性的肉体之上而他的职业,也没有像之前预想的那样,成为一个诈骗犯,或者走私蛇头之类的光辉职业。
而是成为了一名侦探。
至于他的工作范围,也囊括了
帮邻居找丢失的宠物猫,帮着隔壁太太跟踪他那花天酒地的老公,为家长跑去高级酒店的包房里抓夜不归宿的刚成年小女孩,解决一些被恶魔俯身了的青年男女,和古老禁地的守门人对赌,从地狱里救出一些已死之人的灵魂,欺骗冥界之王,偶尔拯救一下全世界的人类等等等等。
当然了,他的工作做的并不算是太好,比如跟踪花天酒地的男人时,他总会被对方开出的更高价格所收买,比如找到了那些夜不归宿的少女后,他十有八九会自己来上一发再将她们送回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也总是会赔上一些队友。
就比如三天前他最好的朋友,盖瑞莱斯特就死在了他的面前。
约翰知道,自己,已经不剩多少‘最好的朋友’了
(这俩人人气都好高啊,我先写完渣康,之后试着写写老魔,不过老魔那个层次的,应该不会加入子良的,估计最多算是互相利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