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如卿的想法,郑伯爷是不清楚的,毕竟眼瞅着就要用兵了,郑伯爷还没淡然到一边用兵一边红袖添香的地步。
待得柳如卿有些慌乱地下去后,郑伯爷笑着转过身对李富胜道:
“大哥放心,这一仗,小弟我给你打下手。”
“哈,痛快!”
李富胜转过身,拿起酒碗,将里头的酒倒掉,然后用舌头舔了舔碗底。
“唉,这酒,等这一仗打完了,再好好喝。”
说着,
李富胜又想起了什么,道:
“想当初打仗时,我和李豹坐在一起,那会儿,你派人从盛乐城送来的酒,但战时不得饮酒是我镇北军铁律,我和李豹就一人拿一根筷子,蘸着酒过过干瘾,李豹那家伙喜欢剥蒜吃,吃得一军帐的味儿。”
郑伯爷沉默了,李富胜显然是怀念起已经故去的袍泽。
“郑老弟,咱们沙场之人,战死沙场,本是最好的归宿,我这辈子,杀孽太多,也没求过自己能安度晚年。
不过我也不怕死,从穿起这身甲胄以来,已经有太多的好兄弟早早地在下面等我了,等我下去时,也不会觉得寂寞。”
“大哥,出征在即,说这些,不吉利。”
“不吉利个啥,野人罢了,要是那野人王还在,说不得还能有些讲究,现在的野人,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老子的兵加上郑老弟你的兵,咱们凑个十万铁骑下去,还能怕他们?
就这群土鸡瓦狗,还不能让我去忌讳什么。”
说着,
李富胜走到郑凡身前,
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
忽然压低了声音,
道:
“上次倩丫头在你这儿昏了过去,是你的手笔吧?”
郑凡不知道这事是郡主写信告诉李富胜的还是李富胜自己猜出来的;
但,无所谓。
郑伯爷很干脆地点头,道:
“是。”
“都是年轻人,有点儿看不对眼,也正常。”
郑凡没说话。
“倩丫头也是可怜的,就像是你府邸里的小侯爷一样,身为他们的子女,这辈子,注定不得舒坦。”
郑凡叹了口气。
“来,莫说这些了,要打仗了,得拿出该打仗的精气神,攻城战,打起来肯定憋屈死个人,哥哥我这次就得在雪原好好耍个够。
来,郑老弟,这地儿你熟,你来与我说说,这仗,到底该怎么打,太深入雪原,咱们没那个时间,但将靠着你雪原的这东半块给它犁一遍问题还是不大的。
劫掠来的人、牲口、毛皮,都是有大用的。
想必郑老弟你也清楚,咱大燕现在看似疆域庞大,但自打吞并了三晋之地后,其实一直没缓过劲儿来,这次咱们能在雪原上搜刮到多少,咱这后头的压力,就能小一些,百姓,也能多留一口吃食。
来来来,说好了,我带兵冲锋,但怎么打,怎么安排,你决定。”
郑凡点点头,笑道:
“我的想法可能会有些周折,也有些麻烦,但想来,应该是值得的。”
………
天,渐渐黑了下来,桑虎的这支迁移队伍,开始扎营了。
外围的各部兵马其实还未退去,且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架势,各部兵马,从白天的不到三万,已经聚集到四万了。
因为有更远的部族派出了族内勇士想过来分一杯羹。
但因为金术可派人给他们传达了警告,所以没有部族敢率先发兵,但想让他们就此离开,他们又不舍得。
这可是一支三万人的部落,而且还非常之松散,可以想见,只要几家兵马冲一下,剩下的,就是掠夺他们的人口了。
就这般直接放弃掉,真的下不了这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