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又有哪个是好的呢。”
“瞧您这话说的,至少我瞅着,这大燕,是越来越好了。”
李梁亭摇摇头,
道;
“自西入京的路上,所见所闻,百姓的日子,可算不得好哦。”
“该收拾的麻烦,挨个收拾喽,接下来的日子,也就慢慢变好了,再说了,这天灾,是难以捉摸的。什么时候来,我们都得受着;
但,
不管再怎么大的天灾,也比兵灾要好得多。”
李梁亭被郑凡搀扶着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看着郑凡,
笑道;
“你小子,从当初的小虾米,眼瞅着也封侯了,但说话,还是那么好听。”
“甭管啥时候,这吃饭的家伙可不能丢。”
“过谦了,过谦了,论打仗的本事,下一代的娃娃们,哪个能比得过你?”
“您这话我爱听,您多说点。”
“呵呵,饿了,说不动了,就想着这一口鸭子,唉,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也忒没意思了,荣华富贵里头少了个口腹之欲,日子过得那般寡淡还有个屁的意思。”
郑凡亲自帮李梁亭包了一块鸭子,送了过来。
李梁亭接过,送入口中,
指着桌上,
对姬成玦喊道;
“小六子,就这么点儿啊?”
“哟,叔,您尽管吃,保管您断不得顿。”
姬成玦下去继续烤鸭子了。
看着姬老六离去的背影,
李梁亭笑道:
“我啊,就爱吃这小子给我烤的鸭子。”
“味道是很不错。”
“不不不? 肉烤熟了? 加点儿料,在我嘴里,都一个鸟样? 可偏偏陛下几个孩子里,就他? 无论是从长相还是其他,都最像陛下。
陛下小时候和我抢鸡腿吃,
现在啊?
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陛下在给我烤鸭子吃一样。”
这话?
李梁亭说得? 郑凡可说不得。
这时?
李梁亭看向剑圣,
道;
“当年听良申说起过? 你曾去过咱北封郡,找他打过一架?”
剑圣没回应,站起身,默默地走到另一处的窗边。
对此,
镇北王并未生气。
不要认为剑圣住在侯爵府隔壁,不要认为剑圣几次陪着郑凡出来,
堂堂晋地剑圣,就真的是侯爵府的供奉或者家丁了。
剑圣的高傲,一直没有褪去。
他曾一剑刺死过老司徒家家主,
自然可以对大燕镇北王毫不遮掩;
先前回应李良申,并不是因为李良申是镇北王府的总兵,而是因为李良申是剑客,彼此曾认识。
剑圣不懂得什么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他这个地步,不愿意或者懒得去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应酬,都可以无视掉了。
李梁亭笑道;
“记得你输给过无镜,是吧?”
剑圣依旧不搭理。
“我呢,当初功夫,比无镜好那么一点点,但无镜天赋好,如果我没受伤的话,他现在,应该比我强那么一点点;
所以,
咱差不离其实是一个平手。”
剑圣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看着下方燕京城街道上的行人风物。
李梁亭“嘿嘿”笑了笑,
他的头发,已经半白了。
其实,不算太老。
但这次进京,给郑凡的感觉,确实是和上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