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朝歌对霁月干的坏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她对霁月左右看不顺眼的时候,绞尽脑汁的靠近他,捉弄他。
可任凭她使尽百般手段,打在他身上都好像不痛不痒似的。
等到他真去还击之时,已分不清是爱是恨。
此时,霁月看着眼前的朝歌,一会觉得她不真实,这般的性情不像往日的朝歌了。
一会又觉得她是真实的,身上还是有着朝歌的影子的。
她从未在他面前这般讨好卖乖过,她从来都是刁蛮任性,蛮不讲理,又蠢又坏。
现在忽然百般讨好,他没有欣喜若狂,没有受宠若惊,他就是很平静,再多的疑惑也都压在了一双平静的双目之下。
他太了解朝歌了。
一位12岁的小姑娘,能如何呢,他也不信她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研墨吧。”霁月把笔取了下来。
朝歌一愣,当意识到是在说让她研墨时,她忙应了声,应下又忙解释“我可能研得不太好哩。”
平日里也是难得写字的,即使写字,也是由奴婢来研墨。
“一回生二回熟。”
好吧,这还能是什么难事吗?
朝歌取来墨宝,顺手准备加点桌上的茶水,就听霁月说“研墨要用洁净的水,不可用茶或热水,研墨用水,宁少勿多……”
惭愧,朝歌赶紧去取清水。
等她加上了些许墨后,赶紧用力帮忙研墨,又听他说“研墨轻重快慢要适中,磨的人姿势要端正。”
朝歌微微挺直了腰杆,趁机拍马屁“大哥果然是博学多才,我要多和你学习。”
“这是基本常识。”只有她这个笨蛋才不懂吧。
不懂就对了。
“直着打圈,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
她实在毫无章法,他不能不出言教导。
在他的教导下,她很快就有模有样起来,他便执笔写了几个字,朝歌一边研磨一边看他写字,也不失时机的拍他马屁“大哥你字写得真好看,你也教我写字吧。”
“哪里好看了?”他似随口一问。
“哪都好看,一如大哥的人这般,霸气威武,玉树临风。”她胡诌,实在也形容不上来。
果然人都是喜欢被拍马屁的,她一番话夸下来,他脸色明显好看了不少。
他忽然把笔给了她“你写。”
“我字写得不好看。”再看过霁月的字后,她有点不太想献丑了。
“不好看才更要多写。”
“那我就献丑了,一会由大哥也指点几句,我也好改正一下。”
她一脸的求知欲,人也谦卑起来,丝毫没有往日的各种趾高气扬。
接了霁月递来的笔,她随手翻了一篇诗经,抄了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就这几个字,也是费了她好一会的时间,好不容易写出来,也是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你写的字你都认识吗?”他一边饮了茶,问她。
明显的有讥讽之意。
她假装听不出他的讥讽,说“这些个字我倒也全都认得,就是难解其意。”
“大哥,你讲给我听一听吧。”
看她现在充满了求知欲,不是那随时都能和他撕咬的野猫了,倒是让他心情愉悦了几分。
霁月没有立刻给她讲这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这豆蔻之年的人,读这些书是不是早了点。
又想这首诗和之前她问的那首不同,这一首说一说也是可以的。
稍微思量过后,他也就逐句讲解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