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是小门店,却是我们这座城市的老字号。
我爸爸从小就开始吃,我也爱吃,穆安安也爱吃……大半个城市的人都爱吃,每天早晨都排着长队。
以前我真的很蠢,觉得它很好吃,因为听说fh很忙,经常干通宵,就总是买来送去繁华的公司,托当时的技术官林先生帮忙转交给他。
事实证明,我真的是一个白痴,居然想到用油条向男人示好。
我之所以最终意识到了这一点,是在跟繁华正式交往后。
那天我又买了油条送去他公司,他接待我时态度还好,却在我将油条交给他时,顷刻间便露出了鲜明的厌恶。
平时我去找他时,他至少会陪我坐一会儿,聊几句。
但那天他聊了没两句就说有事要忙,我走到电梯口时,那位说过我坏话的秘书小姐追了出来,把装着油条豆浆的袋子还给了我。
想起这些,我说“我也忘了。”
繁华定定地看了我几秒,说“那现在是我的了。”
二十分钟后,我和繁华一起坐在了油条店里。
店里重新装修了,门口上“老王家”三个烫金大字遒劲有力,干净利落。
虽然已经不接待客人了,但门口仍时不时有人来问,然后失望地离开。
屋里也只有我们这一桌,附近还站了个端庄的服务员。
一切都不再是我最喜欢的样子了,虽然油条还是老王炸的,但吃在嘴里的味道都不同了。
吃了一小会儿,繁华忽然开了口“味道果然不错。”
我问“你没吃过就盘下来了吗?”
“你说很好吃啊,打开时候满屋子都是香气。”繁华说到这儿,微微一笑,“有一次路过才知道要排那么久的队,就干脆盘下来了。”
原来如此。
我没说话,低头小口咬着油条。
沉默半晌,耳边又传来繁华的声音“但后来你没再来过了。”
我说“那天之后我就没再来过了。”
他问“因为我?”
那天之后,我只要看见油条,就能想起繁华当时厌恶的神情。
好像我拿来的是什么恶心的脏东西。
但这并不是因为他。
我说“那时是我做的不好。”
他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我。
我放下油条,抬起头,说“我姐姐也说是我做的不对,又不是小孩子,哪有给人家送这种东西的……”
这话是真的,我也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说谎。
若我还能活着,我一定不会再给任何男人送这种廉价幼稚的玩意儿了。
我会送他们领带、手表、手包……
不,我什么都不要送了。
公众号添加到桌面,一键打开,方便阅读去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