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的同时,宋志超却深刻地明白一个道理,人力毕竟有限,作为一名老板,到底该管理什么?
这个话题换做是其它人,一定会回答,做老板当然是要管理公司啦,这还用问。
但在宋志超看来,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至少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个答案是错的。
没错,做老板是该管理公司,但那是公司不太大,集团不太大,你能力强悍,足够亲力亲为,这时候你所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当老板的工作,管理好公司。但是换成现在拥有四五家公司,精力却变得有限的宋志超来说,他所管理的目标就改变了,不是公司,而是人!
招募职业经理人,让这些经理人代理自己来管理每一个分公司,自己所要做的就是管理好这些人,不要出乱子,拿捏住大局即可。
诸葛亮那么聪明,却活活累死了,宋志超自认不如孔明先生,所以他也不想布其后尘。
实际上讲了这么多,宋志超之所以要创造发明出“职业经理人”这个称号,唯一的原因就是懒!
……
笃笃笃!
宋志超斜坐在老板椅上,拿眼乜斜了一下还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的众人,等到大家安静下来,目光朝他看来,这才开口说道“我知道大家对这份合约都有意见甚至听到有人讲,这份合同就是卖身契。”
“事实上,这就是一份卖身契!”
众人哗然,原本以为宋志超要好好解释一番,没想到却承认了。
看着众人面露惊异,宋志超从容淡定地说“事实上,你们手中每人的合约都不一样,因为你们每个人的身价不一样……因此,给你们每个人开的价码也都不一样。”
宋志超话音刚落,就见在座各人,都用手掩住了自己的文件,模样紧张,生怕被身边的人看到。
见此,宋志超莞尔一笑,心中不禁泛起一句话来驭下之道,分而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