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关罚没物资
我最近看到了一些评论,关于海关罚没物资的事情,主角这操作是合法的,是符合那年代国家法律法规的,符合宪法的,而且国家有明文规定某类罚没物资的提货价格比例的,并不存在钻国家空子的行为。
文中多次写明,海关出具发票和放行条的。
只是这类罚没物资,没有关系,一般人拿不到罢了。
主角的事迹,三月也是根据一个老大哥的亲身经历写的,不存在胡乱写的现象。
不信自己去查资料再来辩解。
要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东西,在某些同志们眼里都是钻国家空子,那你说,这世界还有哪一个东西能是干净的?
海关拍卖是后来改制以后的事情。那个后文会提。
改制以前,海关的罚没物资都是这么出货的,而且张宣拿货和一个海关的罚没物资比,那是九牛一毛中的九牛一毛。
另一个关于主角的事业。
同志们要是认真看了,就知道张宣要走什么路线了。此书,三月从来不写没用的配角。
还有啊,最后重申一遍,不要催促主角的事业怎么发展。
我这书设定就是慢慢来,不是那种大学毕业就首富的文。
要看那种文,不多的是么?一年几十亿、几百亿的有的是。
不要再问多女主单女主,我在作者说里说过很多次了。
最后感谢老同志们的支持,三月爱你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