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334. 永夜的契约(1 / 3)

本章陈述书中关于吸血鬼的设定。

“吸血鬼”是一种民间俗称,相传为人类外形、不老不死的怪物,通过饮用他人的新鲜血液维持自己的生命。

人类与恶魔签订契约,会沦为吸血鬼。但恶魔更乐于将签订契约的人称为“恶魔的代理人”。这种人是恶魔的奴仆,代替恶魔行走在人间。

契约仪式(如果能看见恶魔的话),恶魔会出具一份用古老文字撰写、条款复杂、充满模棱两可的约定、满是陷阱的条约,名为“永夜契约”。

按照传统应当当面向人类清楚地宣读和讲解契约的细节,在人类意识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充分了解契约细节并权衡利弊以后,签字画押。必须签署人类的本名,并使用本人的血画押。

但是当然啦,我们都知道这只是走个形式。真实情况下,某个被选中的人不到万劫不复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同意签字的。

而且实际上,契约其实没有任何用处。一张恶魔皮的纸,存在的意义仅仅在于——所谓的“仪式感”。

契约代价八百万人牲是这份契约的代价。所谓“人牲”指的是杀人献祭给恶魔,简单理解成杀人就可以。

直白地说,代理人必须为了恶魔不停地杀人。实际上并没有人真的达成这个数字,所以也没有人知道达成以后会有什么结果。

这个数字很有可能是恶魔信口胡诌的。

恶魔的利益人类的灵魂是一种养料,可以维持恶魔的生命。通常情况下,人类死亡以后灵魂分解为灵体碎片,四散到周围的空间。

灵体碎片无处不在,会最终沉入无尽地狱,成为滋养所有恶魔的养料。

但如果某个恶魔想要截取利益,直接杀死人类食用灵魂碎片,它就需要一个代理人。

恶魔与代理人的关系一一对应,被代理人杀死的人类最终都会成为他所侍奉的恶魔的食物。

提到“侍奉”一词,代理人与恶魔的关系,就像巫祝侍奉远古神明、修士侍奉造物者一样,是一种祭司与神明的关系。将恶魔视作异端邪神也符合逻辑。也的确有人崇拜这种邪恶的伪神。

恶魔的血给人类服用恶魔的血,可以改造人类的容器性质(容器,即是肉身、躯壳),使人类称为介于“人”和“恶魔”之间的特殊个体。

转换的剂量有粗略的估计,大约一磅的体重对应一毫升的恶魔血。可惜没有谁特别精确地遵守剂量,都是凭感觉。

恶魔的血对转换成功的代理人而言是优质的食物和良药。但恶魔也非常吝惜,不到万不得已不会。

一旦服用恶魔血以后,转变是不可逆的。人可以沦为吸血鬼,但吸血鬼无论如何也无法变回人类了。

选择合适的代理人这一条对恶魔适用。雄心壮志固然是称为代理人的先决条件。但恶魔也会甄选适合自己的类型。

恶魔的幻影无时无刻不行走在人间。却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有幸目睹。注意,哪怕看不见恶魔的人也可以成为吸血鬼。二者之间没有必然关联。

恶魔青睐聪明、敏感,意志力却不够坚强的人类,这样的人更容易遭到蛊惑进行操控。

相比于学者、修道之人,恶魔明显更偏向于选择战士。强健的体魄和机敏的应变能力也很重要,这样才能在漫长的岁月中存活下来。

而聪明的人,在漫长的岁月里不会显得太无聊。

高贵的血统和美丽的容貌不是必须条件,只是恶魔个人的风格。性别偏好也是因恶魔而异。

恶魔的许诺恶魔会许诺一些非常贵重、甚至人间难以企及的礼物来回报自己的代理人。

撒耶坦对希林洛斯的许诺是一座“万国荣华之塔”,这种建筑在古代的文献中也被提及过。

笼统地说,就是一座世界上最宏大、最壮美的高塔,里面可以储纳世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