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斗歌挑战,街头歌手们能获得一千块钱的打赏已经算是出类拔萃了,而靓仔明却获得两千多的打赏,获胜还有什么悬念?
“认输吧,不要自取其辱了。”
“认输!”
“认输!”
“认输!”
“……”
围观群众纷纷起哄,就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没有任何人看好的王子健淡定的对靓仔明道:“借你帽子一用,可以吗?”
按照斗歌规矩,输的一方打赏钱归胜者所有,靓仔明认为王子健借他帽子不过是替自己收打赏钱罢了。
虽然他不认为王子健能收获多少打赏钱,但蚊子腿也是肉,没人会嫌钱多。
于是他便将帽子扔到王子健脚边,故作大方的道:“区区帽子而已,送给你了!”
王子健道了声“唔该嗮”,转头便向围观群众道:“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原创歌曲,叫做《情人》。”
没错,王子健在这个世界第一首文抄的歌曲便是华语乐坛最为伟大乐队之一(可能没有之一)nd的热门金曲《情人》。
对这个世界的娱乐圈,王子健也是做过一番了解的,他发现在这个无比庞大的国度中,娱乐圈有两大势力,分别为港娱和内娱。
所谓港娱,便是以香江为中心的娱乐势力,影视歌作品以粤语为主;内娱则以京城为中心,作品多为国语,即普通话。
按理说京城是华国首都,全国人民几乎人人都会讲普通话,内娱应该碾压港娱才对。
但和地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同,这个时代的港娱是碾压内娱的,港娱不仅仅是华国,甚至是世界的娱乐中心,影响力不在好莱坞之下。
内地不少省份,港娱的影视歌曲比内娱还要流行,内娱面对港娱,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既来之则安之,王子健既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香江,当然先混港娱圈子再说。
而地球上的港娱乐坛,无人可出黄家驹其又,是以王子健没有任何犹豫,果断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