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 RUN’大赛,正式开始!
风起。
尘涌。
不管是记者,还是评审嘉宾,都被眼前的画面震撼到了。
万马奔腾。
好一副狂野绝景!
史蒂芬.史提尔笑笑,为众人解释道:“本次大赛,粗略统计,参赛马匹超过三千六百匹。
如地图所示,从此地至大西洋岸边的纽约,全程约六千公里。
在六千公里的路线中,共设立了包括纽约在内的九个检查点。
这些检查点的功能,是用来确认「参赛选手排名」、「所花费时间」,以及选手是否在途中做了交换坐骑等「违规行为」的哨站。
检查点与检查点之间的距离,被称为「STAGE」,整场比赛共由九个「STAGE」组成!”
清清嗓子,他继而道:“而比赛刚开始,选手们要面对的是,一个短距离冲刺的赛程,终点位于一万五千公尺外的某间教堂。
各「STAGE」之间也会有区间优胜者出现......这些优胜者,除了会获得一万美元奖金,还会获得一些额外的奖励。
没错,那就是「一小时时间红利」!”
「时间红利」,顾名思义,就是在最后抵达终点统计赛程时间时,用来减免参赛用时的特权。
有个记者问道:“史提尔先生,作为大赛的主办方,您肯定有一些看好的选手吧,能和我们说说吗?”
史蒂芬.史提尔笑了,“选手们的实力都很强,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过嘛......”
他竖起五根手指,“站在个人的立场,我比较看好他们五个。”
“第一位,来自怀俄明州的牛仔,曼登.提姆。他经常驱赶三千头牛进行长达四千公里的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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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出身埃及、骑着骆驼参赛的穆尔穆德.阿布德尔,他每年都会横跨撒哈拉沙漠,三次!”
‘第三位,东洋的马术名人,特德.汗,他可是征服了欧亚大陆的蒙古大帝后裔,成吉思汗的子孙!’
“第四位,出身英国下层阶级,却在贵族马术圈闯出了一片天下的天才骑手,迪亚哥.布兰度,那家伙天生就是为了赛马这项活动而生的!”
“至于这第五位......”
史蒂芬.史提尔舔舔略显干燥的嘴唇。
“他被称为‘怪物’、‘血屠夫’、‘披着人皮的恶魔’,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长相俊朗、身材高大魁梧、脸上总是带着绅士般的微笑,出手却从来不留活口。
在一次决斗中,他甚至做出了以一敌十的壮举。而且,他不用手枪,只赤手空拳,就活活打死了十个敢于向他挑战的牛仔!”
‘唔。’
史蒂芬.史提尔无疑是讲故事的好手。
在气氛的烘托下,无论是记者,还是那些评审嘉宾,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吐沫。
“乔恩.乔斯达,我认为他是本次比赛头号夺冠候选人。”史蒂芬.史提尔表情严肃的开口道。
说来也巧。
语落的瞬间,一匹黑马脱颖而出。
一骑绝尘!
一马身、五马身、十马身......
风衣猎猎。
那人的速度越来越快!
正是史蒂芬.史提尔口中的‘头号夺冠候选人’
——乔恩.乔斯达!
“驾!”
乔恩策马狂飙。
完全不顾及马匹的体力,一个劲儿的往前冲。
相距三十马身的位置上,乔尼和杰洛并骑而行,表情沉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