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35章 忽悠(3 / 3)

公开的,用户根本不用注册就能浏览上面的摄影作品,虽然无法通过平台的公开信息获得受害人的详细资料,但完全可以通过暗网入侵,获得受害人的信息。

别说警方一直没有怀疑幸存者,就算有所怀疑,也不能通过这一线索锁定嫌犯。至于你说的另一个线索,现在我们怀疑的是凶手就在幸存者之一,凶手当然不会伤害自己,而且他要行凶,杀死背叛自己的爱侣,就必须会‘松绑’,因为无论通过什么手段行凶,自己把自己绑个完全不能动弹都是不可能的。

还有凶手选择液压电枪这一袭击凶器,其实也是便于幸存者行凶的条件之一,因为液压电枪是能够控制电击伏度的,而且只会在人的体肤上造成轻微灼痕,光靠法医验伤,其实无法断定电击强度是否足够让受袭者昏迷。”

许卿生擦了一把并不存在的汗水:“也就是说凶手可以造成自己被电击的伤痕,但其实并没有失去知觉?”

“完全可以当行凶结束后,再电击自己留下伤痕,伪装成‘幸存者’。”沈嘉木说:“不过,其实液压电枪并不是违禁品。”

“啊?”

“当然常规的液压电枪不能控制电击伏度,公众们可以通过防身器材管制管制机构申购,这种常规用品无法造成遇袭者失去知觉,只能让他们行动变得迟缓,公众申购来是做为防身器材使用的。另一种是警用液压电枪,警方用来攻击非暴力犯罪份子,根据轻重缓急可调控电击伏度,暗网销售的其实就是非法研制的警/用器材。

相比真枪实弹,一来液压电枪操作更加便利,二来暗网上供应更多,价格更低廉是一方面,交易也更加便捷,所以马组长认为凶手选择液压电枪做为辅助凶器并不算奇特,且没有太明确的指向性,也不是没有道理。”

可是第六起命案,凶手的作案手法却大有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