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靳恒远起床的时候,五点多。
隐隐约约的,苏锦感觉他好似在自己唇上啄了一口。
迷迷糊糊中,她本能的躲着,嘴里更是咕哝着:
“别闹,困!”
他低笑,在耳边悦:
“困就再睡,我去给你做早餐。等一下呢,我得去律所,今天有事要忙,就不在家陪你了。暮笙昨天才回来,今天就别去上学了,好好在家待着。明天是周六,我带他去见见王姑婆。王姑婆已经答应做暮笙的复习老师。中午和晚餐,你行动不便,暮笙又不会做,我已经叫了人来给你们做饭。想吃什么,到时和人家一下,她会给你们准备好的。”
临走之前,他把什么都安排好了搀。
“嗯!”
她含含糊糊答应了,一边脑子里转着那样一个想法:
自己这是真要被他宠坏了。
这个男人什么都在牵就她,却把自己的生活整的更忙碌了。
瞧瞧啊,明明他可以住在上海的,却要陪她待在善市。
这样的早出晚归,路上光开车就得两个多时
。这对于他来,真不容易。
苏锦睡到七点半,起床洗漱,脚上的红肿又好了几分,她能扶着扶手下楼了。先去厨房看了一下早餐,然后去喊暮笙起床。
吃早餐的时候,暮笙喝着那粥,抹嘴大叹:“姐夫的厨艺都可以去评星级了……姐,我沾你光。”
苏锦笑笑,喝粥喝得嘴里甜丝丝的,心里也甜丝丝的。
姐弟俩随意聊着,阳光从窗外撒进来,平添了这远离了汽笛声的世界以几分安祥宁静的味道。
“缘份这件事,真的挺奇妙!”
暮笙吃饱后,睇着这漂亮的餐厅,心生感慨:
“几年前,我陪姐过来的时候,就觉得这房子造得真任性,外形招人喜欢,别致的少见,内在设计嘛,是姐的大作,看着眼里,处处都觉得舒服。
“那时我在想,以后要有机会在这边住上一阵子就好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这想法竟成真了。
“姐,你也一定没想到吧!当初亲自设计布置了这里的一切,今天却会成为这里的女主人。”
可不是!
世事,真是让人难以预料。
苏锦轻笑罢,想收拾碗筷。
暮笙跳了起来:“姐,你别动,好好坐着。姐夫关照我了,让我看着你,家里的事,在你脚伤没好之前,什么都不要碰。这碗,我来洗……”
“你会洗吗?”
苏锦故意问。
居然这么听靳恒远的话。
这子,不管是以前在苏家,还是离了苏家,对厨房内的事,那都是一窍不通,什么都不想沾手的。
暮笙立马露出一脸受伤:“洗个碗而已,我再笨也不会连洗碗都不会吧!”
“我就怕你摔破了碗去。”
苏锦看着他进厨房,脚下生风似的,忙叫:
“心点啊!稳着点!”
话还在屋子里飘,那边就传来了哐啷声,紧接着暮笙哀叫起来:
“姐,你是乌鸦嘴,真被你中了。瞧瞧啊,全摔了……唉,这碗,怎么这么不经磕啊……”
“……”
这孩子,真的太让人不省心了。
这样一个苏暮笙,怎么进得了部队?
她真心不太看好他。
八点半的时候,苏锦的老板打了电话过来,奇奇怪怪的问了几句话,也不知是什么意思,然后让她看了一个平面户形图,以及初步设计图,让她根据客户的要求,给一个软装初稿。
苏锦答应了下来,一上午,她就顾着忙这事了。
暮笙呢,拿着复习资料在做,一脸和各科目仇大恨深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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