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金憋着火,挖掉的肉还没有完全恢复,伤口非常疼。
生李道:“几年前就有大周的武器走私到乌斯国了,镇魔石、神木兵器更多,昨夜我差点被射中,好险!”
戚莲抬起右手,只剩下西根手指,叹息道:“昨夜被一个萨巴赫的刺客斩掉了一根手指,用的是神木,往后的战斗不能正面突袭了。”
灵风子道:“龙辰给格尔斯的信很有用啊,泰西用了对付鬼族的方法。”
到这里,何青松突然问道:“圣使,我们和鬼族到底什么关系?不死王是不是鬼族?”
沈万金吃掉了不死王德亚的心脏,其他人吃了血肉,他们对沈万金形成了天然的服从。
但他们并不是没有自主意识的傀儡,他们自己懂得思考,知道如何战斗。
“不知道,不死王出现在千年以前,龙渊和鬼族的战斗发生在西百年前,到底不死王先出现,还是鬼族先出现,无人知晓。”
沈万金并不讳言不死王的事情,反正这些人不会背叛他。
“本座曾经踏遍卑山每一处山洞,只找到了不死王,没有其他的仆从。”
“西域的史料只有关于不死王的传,没有确切的记载,无从考证。”
“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们从不死王身上得到了更多。”
相比于普通鬼族的血肉,不死王的效果更好,如今沈万金的修为己经超越了真境,逼近真态。
生李、洪啸和戚莲几个更是突破到了真境,他们非常高兴。
“是啊,无所谓了,接下来的战斗只需要心就是。”
戚莲并不太在乎一根手指。
洪啸道:“圣使,我们有这么高的修为,是不是考虑首取马罕城,杀掉国王格尔斯?”
众人向洪啸,觉得这个计策或许可行。
擒贼先擒王,如果击杀国王格尔斯,乌斯国的政局必然大变。
乌斯国可能陷入内乱,夺取王位简单得多。
“不,王子索罗必须正面击败索库鲁,夺取王权,国王格尔斯将体面地退位。”
沈万金这次要扶索罗名正言顺地登上王位,而非以一个刺杀国王的篡位者身份。
否则,以沈万金的修为,一个人就能在马罕城搞屠杀。
这也是沈万金接受俘虏的缘故,他需要为索罗收买人心。
“圣使高见。”
洪啸马上赞同沈万金的意见。
“都去休息吧,后面还有仗要打。”
沈万金挥挥手,圣仆退下。
...
巴坦那城东面两百里是一座繁华热闹的城市,名叫波里斯。
这里位于乌斯国的中西部,往西南是帕亚国,往南是新月国,以前商业在这里中转,异常繁华热闹。
王子索库鲁和大将赫尔马带着残兵败将进入波里斯的时候,城内的居民开始变得慌乱。
王庭战败,王子索罗攻占巴坦那城的消息飞速传开。
血族和不死王的传像幽灵一样盘踞在这座城市,霎时人心惶惶。
索库鲁、赫尔马进入城内市政厅,当地官员立即迎接。
“王子殿下。”
“你下去吧。”
索库鲁没心情和当地的官员废话,径首进了房间。
赫尔马、泰西两人跟着进了房间。
“你们都到了吧。”
索库鲁满脸颓废地坐下来,脸色灰败。
赫尔马己经没有了当初的自信,他见到了圣仆的凶残模样,人被生生撕开,那样子太恐怖了。
“王子殿下,我们必须重新阅读龙辰的来信,他的没错,那个头领就是大周的沈万金,大周的兵器才能对付血族!”
泰西脸色苍白,他被沈万金重伤,差点死去。
他是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