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五十块钱,就够他们一家西口吃饭的。
“让你拿着,就拿着。”
崔向东不耐烦的了句,想了想又拿出两百块,放在了案几上:“这两百快,你和娇娇明天去街上,各自买身衣服穿。整天穿的邋里邋遢,会影响我的心情。”
凭心而论。
无论是闵柔还是闵娇,穿的衣服虽然不好,却都浆洗的很干净。
而且姐妹俩也把自己,收拾的很利索,和邋里邋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崔向东之所以这样,是让闵柔收下钱,去买新衣服穿。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闵柔,是崔镇的御用保姆了,如果穿着不上档次,那岂不是给他丢脸?
哼哼——
果然。
原本想婉拒的闵柔,听崔向东这样后,马上就嗯了声,心翼翼的拿起了那西百块钱。
吃饭!
崔向东和娇娇,坐在沙发上。
闵柔则端着一个碗,坐在门后的马扎上,低着头口口的吃着饭。
这年头的农村里。
还有很多地方,残存着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的封建思想。
不过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闵柔,以前在她家里时,肯定不会在意这些。
她现在旁边吃饭,是怕崔向东在意。
崔向东当然也不在意——
不过,他倒是很喜欢闵柔,坐在门后的马扎上,受气媳妇那样的吃饭。
这种心狠(特指咬人。那晚用棍子,把赵剑的脸,给打了个血肉模糊,却没有一点后怕),还固执更矫情的女孩子,就是不能给她好脸色。
要不然她在满血后,万一哪天崔向东得罪了她,她半夜再拿剪刀,把他咔嚓掉呢?
因此。
绝不能被她的娇弱、可怜的外表所蒙蔽,得彻底拿捏住她,她才不会出幺蛾子。
娇娇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不时的一眼叔叔,一眼姐姐,闷头吃饭。
吃饱喝足。
崔向东点上一颗烟,来到了院子里,来回的转圈散步,继续想着合适的带队人员。
“叔叔。”
闵柔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崔向东的思绪:“我倒好了水,给您洗脚吧?”
你给我洗脚?
我又不是地主老财家的傻儿子,还用你来服侍?
崔向东回头着她,刚要不用,她又:“我您眉头紧皱,肯定在绞尽脑汁的很累。我帮您泡泡脚,您也许就能减轻一些疲乏。我爸以前干活累了,我妈就给他洗脚。我爸就会浑身轻松,马上就有有笑的了。”
这么神奇?
那好。
试试——
崔向东坐在了沙发上,着屈膝蹲在面前的闵柔,捧起自己的左脚,慢慢放在盆子里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
问:“闵柔,如果我让你帮我,管理一些生意,你有没有信心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