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和NBA的老板们商量一下,如果NBA没有了乔丹,哪怕你们再正义,又能如何,最后NBA会是输家?”
“胡,你的意思说,乔丹会再一次退役?”
“乔丹的坚持会让他失望,最终劳资协议会因为大部分中低层的球员支持而变成老板们的方案,乔丹失去了特殊待遇,他丢了面子,当然会离开,所以,不管劳资协议如何,乔丹的特殊地位,不能丢,他依旧可以超出工资帽,可以为他专门弄一个乔丹条款,三连冠+三连FMVP,可以享受这个乔丹条框,哪怕最终老板们获胜了,乔丹得到了面子,也没有理由退役了。”
这次劳资协议的焦点是,NBA的球队老板们希望就联盟的工资帽体系以及球员的薪资上限进行调整,然而球员工会对于老板们的计划坚决反对,他们希望可以增加底薪球员的待遇。
简单来说就是,上一份的劳资协议,对于NBA球员的薪资合同没有限制,自由裁量权太大,厉害的新秀球员动不动就要和老板要顶薪,不给顶薪,我就不来球队打球,老板没办法只能给新秀球员顶薪,有些新秀球员拿的工资比马龙都高。
比如说莫宁,比如说格伦罗宾逊。
由于之前有莫宁倒逼黄蜂管理层于是签下大合同的先例,格伦罗宾逊和经纪人商量好,决定如法炮制,跟雄鹿管理层索要一份13年1亿美金的超级大合同,否则就拒绝为雄鹿效力。
当时的球迷和媒体都对罗宾逊这一行为十分吃惊,13年1亿美金的合同金额在当时更是如同天价,雄鹿一时间也是相当的难受。
上一份的劳资协议没有规范,球员可以随便喊价,然而,工资帽是有限的,明星球员随便喊价,拿走了大部分,角色球员就没有保障了。
老板们希望可以规范新秀合同,规范明星合同,每个级别的球员拿每个级别的合同,规定一个上限,这个实际上是合理的。
但是却触犯了精英球员的利益。
优秀的精英球员可不希望自己的工资被限制,人人都希望可以打破工资帽拿乔丹那种3000万美金的大合同。
乔丹也不希望被限制,他倒不是想要拿那3000万,主要是他要特殊一个的地位,3000万必须有,没有他就退役。
他迈克尔乔丹不应该和普通的NBA球员一样。
所以,说是劳资协议,劳资冲突,实际上是资方和精英球员的冲突,底层球员的声音被忽视了。
从历史来看,最后随着底层球员开始发声,并且对乔丹等精英球员开炮,最终导致球员工会妥协,全盘接受老板们的方案。
这一次的劳资冲突,老板们是正义的一方。
当然,最后NBA是大输家,乔丹觉得自己被背刺了,觉得自己的坚持没有得到响应,就在NBA恢复比赛一周后,感觉丢了面子,再加上萌生退意的乔丹通过NBC宣布自己告别篮球赛场。
现在还没有走到这一步。
1998年10月22日,乔丹和多名球星一道同球队老板们在拉斯维加斯会面,双方爆发激烈争吵,8个小时后各自不欢而散。
原本所有人都以为这一次的劳资协议谈判会最终惨淡收场时。
峰回路转,NBA总裁大卫斯特恩和NBA商业价值第二的胡卫东介入其中,在老板条框的基础上,再加了一条条框。
乔丹条框。
这个条框不再是只针对乔丹,而是所有人都可以用。
前提是,三连MVP或者是三连FMVP,只要达到这两个成就的任何一个,就拥有和老板单独谈判薪水的资格,你能谈到多少,那是你的本事,最终的工资不计算进工资帽,同时一个球队最多只有一个乔丹条框的球员。
大卫斯特恩和胡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