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鸥小的时候,家乡虽然经济不发达,可是他觉得生活更好更开心。
中国的北方地区,到了深秋和初冬是很冷的,那种很干净的冷。不像现在,到了冬天寒风那样吹,站在阳光下一看,还是能看到空气中弥漫的灰尘。
那时候,秦时鸥每天早晨都会早早的跑出门去看霜。这应该是个很古怪的癖好,霜有什么好看的?但秦时鸥就喜欢看到一层薄霜铺在大地草木上的场景。
回想着小时候的一些情景,秦时鸥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布什以为是在笑自己,不高兴的嘎嘎叫了几声,继续奋力的攀爬到栅栏上去学习飞翔。
小布什的减肥很成功,因为它是自觉的,少吃一点,每天多跑一会,不像熊大。
熊大吃饭的时候也少吃,可它会偷吃。而且最近沙滩上有很多遗留的鸟卵,熊大就带着大白去挖鸟卵,对棕熊来说,这玩意儿一样是美味。
所以,现在依偎在秦时鸥身边,熊大还是那幅痴肥呆萌的样子,一点没瘦。
小布什已经勉强能滑翔了,从桌子上跳下来,它可以拍动翅膀滑翔出四五米,下一步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放飞它一次,估计它就飞起来了。
看着纯净的雪花,秦时鸥回想起了很多童年时候的事情,童心大起,他想起了小时候搞山楂冰棍的事情。
这很简单,就是冬天用炉子烧开一壶山楂冰糖水,然后倒入杯子里插上一根筷子。晚上放到屋子外的窗台上,第二天醒来一块冰糖山楂冰棍就冰好了。
那时候。秦时鸥特别希望夏天自己也能制作这样的冰棍,但夏天太热。根本不可能做到。现在有了冰箱和制冰机,别说制作冰棍,就是自己做蛋卷冰淇淋也没问题,可是秦时鸥却没了那个兴趣。
现在的孩子随便就能买到雪糕,谁还去吃冰棍?有伊利、蒙牛的冰工厂,何须自己去费劲的制作冰棍?
秦时鸥来了兴趣,加拿大有的是山楂,而且个头更大,就是著名的北美山楂。
他将山寨洗干净切好放到水壶里去煮开。往里放上枫糖浆和冰糖,晚上冰起来就可以了。
不止如此,他看到厨房里还有一些水果,就压榨了果汁,去镇上休斯便利店买一堆小杯子,盛上果汁晚上可以冻更好吃的果味冰棒,纯天然。
休斯看他买那么多杯子不明所以,就问他干嘛,秦时鸥解释了一下。他就笑道:“你可真有闲情逸致,如果是我,那我会用制冰机来做。”
“感觉不一样,伙计。”秦时鸥加重语气说道。
小休斯恰好也来了便利店。先拿了一盒万宝路,休斯问他要钱,小休斯大大咧咧的掏出钱包。抽出一叠大钞问道:“你想要多少?”
秦时鸥趴在柜台上笑道:“你可真是个土豪。”
小休斯吐出个眼圈,得意洋洋的说道:“你不明白我的感觉。秦,我这是在打脸。凯文太混蛋。他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赚的钱比他多,所以必须要来炫耀一下。”
杂货店的利润很高,对于游客来说,这些来自落基山神秘印第安部落的特产,显然更有诱惑力。
西洋参已经卖疯了,几乎每个来告别岛的游客都会带两根回去。
小休斯做了一件很让秦时鸥高看的事情,那就是即使供不应求,他也没有用外面那些人工养殖参来滥竽充数,杂货店里出售的西洋参都是来自落基山脉。
当然,这些西洋参不都是苏族采集的,小休斯和伙计们去苏族采购的时候会顺路在落基山的大大小小镇子里转悠一圈,将当地的西洋参都买回来。
光靠西洋参,小休斯这一个季度就赚了至少五十万,或者说是他们的杂货店赚了至少五十万,秦时鸥才是大股东。不过他不在乎,账目都让小休斯做的,赚多赚少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