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交易,1997年马刺的选秀权!(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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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一个交易的完成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并不是说几个球员之间看起来能够等价交换就可以了,特别是巨星级别球员的交易更是如此,需要考虑的问题更是方方面面,所以,在nba的历史上可以说每年的交易都是数不胜数的,但是在这些交易中巨星级别的交易却相当的有限,最为著名的当属张伯伦来到湖人,贾巴尔来到湖人,以及摩西马龙去到76人,这三大球王级的交易可以说是nba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巨星级以上的交易,而除了这三大交易之外就是最近的德雷克斯勒去到火箭和巴克利去到太阳,当然林翰来到湖人也算,毕竟,林翰虽然当初是新秀,但是也算是公认的巨星级球员了。

为什么nba历史上有那么多的交易出现,但是这种巨星级的交易去极少出现,甚至好几年甚至是十数年都未必会出现一个?这其中当然有每一个巨星球员都是各自球队的宝贝,除了万不得已,没有任何球队会交易自己球队的巨星,如果当年张伯伦不是在费城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的进步可能,永远都拿不到总冠军,而毅然决然的想要离开,费城会换人?当然不会,要不是贾巴尔在雄鹿队6年时间mvp拿了一把但是总冠军却渺渺,这位自视甚高的超级中锋认为雄鹿已经配不上他,放下一切的想要逃离,雄鹿队会交易?当然不会,再比如摩西马龙,要不是火箭一而再的在总决赛失利,使得这位当年的第一中锋已经觉得自己也许需要抱更强大的团才能够拿冠军而选择东游,火箭队会交易他吗.当然不会!

这三位球王级的球员是这样,另外三位巨星级的巴克利,德雷克斯勒和林翰都是如此,这三人中有的是盛年被交易有的是暮年被交易,还有的是刚刚出道就被交易了,不管是盛年还是暮年或者是青年,他们所在的球队都没有想要交易他们的打算,不管是巴克利还是德雷克斯勒或者是林翰,如果不是他们执意要走,所在的球队都没有想过要交易他们。

所以,在nba,一个巨星球员的价值是绝对值得肯定的,对于一个球队来说,他们如果可以留下自己球队的巨星,他们宁愿换掉自己球队的主教练和总经理!

巨星级的交易在nba并不常见,这除了球队不愿意放手,还有一个原因同样重要,那就是巨星球员的选择,什么是巨星球员的选择?那就是,球队如果真的迫不得已,在球队巨星一定要离开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球队都会非常尊重球队队内巨星的选择,爵士队非常尊重林翰,让林翰去选择自己想要去的球队,太阳队当初也非常的尊重巴克利的选择,即便是开拓者对德雷克斯勒的选择也是相当尊重的,至于当年的张伯伦和贾巴尔同样也是这样,以这两人的声望,能够出得起价钱的球队多得是,想要这两人的球队也多得是,他们为什么去湖人?而他们的球队又为什么会让他们去湖人,不就是因为他们自己的选择吗?即便是先签后换的摩西马龙,在离开火箭队的时候最终都是加盟了当年在东区决赛击败了他们死敌76人,为什么火箭队会给当年的死敌76人放人?不就是因为76人强大,摩西马龙想要去吗?

在nba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确实是正确的,但是在巨星级球员的身上是无效的,在nba的历史上,但凡是巨星级的交易,这句话是无效的,大部分的巨星球员他们的下家一定会比上家好,因为大部分的巨星都能够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当然会选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新东家!

nba是一个商业联盟,在理论上这个联盟的所有东西,包括球员都是属于商品和货物,但是当这个球员的等级达到一定层次之后,那么球员们还是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的,最起码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