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算计这么深的男人!(求月票)(1 / 4)

“现代社会了,还威胁起诉,还这么私下要钱,开玩笑呢,他当法律是什么,他当法院是他家啊!”

“而且不得不说,你那位观众做的也很好,滴水不漏啊,发现外卖没了,然后又点了一份同样外卖的操作,真的是不错,有我的风范,哈哈!”

电话那头的方大状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激动万分,周毅都习惯了。

每次方大状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很激动。

这让周毅觉得自己差的有点远,因为他在之前还叭叭给人上课呢。

结果这件事里愣是没看出来对方居然会是敲诈勒索,当然是不是犯罪,这一点方大状那里也无法完全确定。

因为一般来说,我们判断一个行为,一个事件是否犯罪,都会按照其构成要件来区别。

但是刑法中有时候单纯依照构成要件不太好区分罪与非罪,那么这时候就要用到最高法的各种司法解释。

方大状还在不停地说,大概这是律师的天性?

反正就是特别能说,从一件事,可以直接引申出无数的法律来,就在电话里开启了一次普法。

每次面对这样的情况,周毅都会有一种想法,如果,如果他周毅把这录音发出去卖钱,构不构成犯罪。

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他周某人真的生出了这样的想法……

但是想想对面是方大状,还是算了吧。

好好的活着,不好吗?

“其实吧,你可以告诉那个观众,她的选择有两种,第一呢就是直接报警,按照敲诈勒索未遂来处理。”

“第二呢就是给了钱,然后再报警,到时候会以敲诈勒索既遂来处理。”

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一句,那就是,敲诈勒索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是什么呢?

顾名思义,行为犯,你只要有了这样的行为,那从理论上来说就构成了犯罪。

比如敲诈勒索罪,你只要有了敲诈勒索的行为,那就是犯罪。

而结果犯就不同了,是行为犯的对应方面,又称为实质犯。

就是说,你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构成要件所预定的犯罪结果,才会构成犯罪。

结果犯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故意杀人罪,必须造成了法定的结果,才会构成这个犯罪。

“未遂的情况下会减轻处罚,总之让人家自己决定吧。”

方大状说累了,很是满意地挂掉了电话,又收了周毅的红包,这才继续工作。

而这边,周毅则很快将咨询到的结果告诉了对面的关雁。

“报警?敲诈勒索?”

这边的关雁同样是一脸懵逼,周毅大概还能想到一点点,但是关雁,那是真的一点都没想到。

因为在正常人眼里,对方不就是威胁了一下,怎么就会构成犯罪了呢?

当然,周毅也说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还得看司法机关的判断。

还要看她怎么抉择,如果把钱给了,那或许真的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个罪里面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恶意威胁,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然后迫于这种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

“对就是敲诈勒索,我可以告诉你,这是方大状说的,你的红包我也给了方大状,你自己想吧。”

居然是方大状做的咨询!

关雁开始犹豫了,对方威胁说给五千块,不给就去起诉她,她怕不怕,正常来说是不怕的。

因为自己的外卖被人偷,又不是说自己给他的。

但是对方在聊天中说了,说关雁是故意的,就是想害人,所以自己好像也应该……害怕?

这会儿关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