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从业以来接的第一个刑事自诉案子。
果然之前没猜错,跟着周总就是有肉吃!
证据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毕竟能被立案,能被批捕,说明确实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
只是因为太轻微,所以不予起诉,但不代表这就真的没事,因为毕竟公检法司,法院才是审判机关。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霍鹏飞还是让吴秋灵去做了一份更加详细的检查,别问,问就是抑郁了。
也就是现在还有点良知,否则直接会让吴秋灵来一个“自杀”但是又被发现而没事的行为。
都要自杀了,你就说这情况严不严重吧!
而在一个还带着春寒的早上,霍鹏飞来到了光明区法院立案大厅。
里面的工作人员已经习惯了刑事自诉,但是看看那个提起自诉的人自诉人和辩护律师,又有点没反应过来,这次居然不是姓周的和姓方的?
不过还是按照规定开始审查,看了一会道:“同志,你这个刑事自诉得有检察院的……”
“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证明嘛,我带着呢,在这里。”
工作人员接过来看看,果然,人家准备的很齐全。
看来京州今年普法宣传做的很不错啊,这种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也有人来提起刑事自诉了,那估计以后应该会更多。
为本院法官们的头发先默哀一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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