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个盘旋,抹向了叶天鹰。
二人毫不客气,立刻就打了起来。
坦白说,小尸妖其实可以将叶天鹰诛杀之的。但她发现,此人不好杀。
这个人,竟然十分意外的拥有功德在身。
不多。
但你不能说没有。
这一丝丝,十分微弱的金光,正是其功德体现。
有功德傍身的人。
不是不可以杀。
但要旁人来杀。
最好是一个凡人。
凡人杀凡人,是凡人自己的事,这个可以有。但超凡之士,杀一个普通凡人,不是说不可以,但杀功德之人,这是要犯忌讳的。
天道不喜也。
不要说天道不喜了。
甚至是天地都要厌之。
还有人道。
人道也是不容之的。
所以,不管是什么妖邪,只要杀伤害的人多了,早晚都是要被收了的。
不过话说回来了。
此方天地陷入末法。
有些混乱。
所以有些什么粗疏,也不奇怪了。
小尸妖知道自己不能杀了此人,这才束手束脚,和此人战了起来。
二人一战,没多一会,土匪们也就闻着味儿杀回来了。
他们倒也不敢上前。
只在后面围着,一起发声助力。
没有理会那些人的乱叫。
小尸妖最清楚眼下是个什么情况。
一个凡人竭尽全力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
何等的滑稽可笑。
“你不会以为你能赢吧,凡人!”
“哦,你以为,你多,了不起?”
和轻松说话,吐气流利的小尸妖不同。
身为凡人的叶天鹰的确在拼尽全力,他说话,都要几个字连在一起,飞快的往外蹦,而不敢一口气说太多,以至于岔了气,导致力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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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可不是你们这些凡人,身为凡人为什么不识趣一些,带着你的手下来这里送死!”
叶天鹰没说话。
从他一开始说话时他就意识到了这个错误。
真正意义上的全力以赴,和分心说话,导致力量下降。
你总得选一个。
身为一个实用主义者,毫无疑问,叶天鹰选择了不说话。
他要把每一分力气用在战斗上。
终于,他瞅准了机会,大手抓在了小尸妖的肩上。
虽然小尸妖在模样上像个向父亲要零用钱的乖巧女儿,但和她对战的叶天鹰很清楚知道,这个一身清香的小女孩身上有多少力气。
所以。
绝对不能手软。
他手上一紧,恨不能把女孩的肩膀给捏碎。
但是,他只是捏了一个寂寞。
他怎么可能想到,面前的小女孩,其实不是人类。都别人的母亲不是人了,你用人类的方法怎么行?
五指倾力一捏。
但感觉,在指掌下,这个女孩的骨骼滑溜的都跑开了。女孩的身体里,骨头,内脏,像鱼一样,在这具皮囊之下,堪称随意的,游来游去。
自己这我以为是的一捏,啥也没有。
只是抓了女孩的一身皮肉。
就是这点子的皮肉,叶天鹰也奈何不了什么。
捏在手上,是捏在手上。
可又能怎么样呢?
又不能撕开来,撕烂掉,撕成碎片。
在这层皮肉下,是一层筋膜。
白色的,像软骨的,筋膜层。
不过那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