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弃文从医(1 / 2)

匹夫驾到 千笑 1239 字 2个月前

第一段回忆看完。

令萧炀触动最大的地方,不是各种磨难,不是十五岁的余姝站在父亲坟前削发明志。

而是十三岁的余姝在被霸凌之后,站起来的那个眼神。

她的眼里异常平静,没有一丝畏惧和愤恨,似乎完全不把这些不公平遭遇当回事。

这就说明,余姝从小就是一个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的人。

在遭遇那么多的苦痛之后,她没有一句抱怨,没有萎靡不振,没有去追求金钱和权力,而是选择了学医。

光这一点,就足够了不起。

在那样的心灵冲击之下,她一旦陷入自我失衡的旋涡,近乎偏执疯狂的迷恋权钱,便会沦为吃人的恶魔。

在民国也好,当代也好。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不过是民众口口相传的鸡汤。

鸡汤之下,尽是白骨。

吃得人中人,方为人上人,才是隐藏的现实。

鲁迅弃医从文,余姝弃文从医。

不管哪种形式,他们都是看透社会真相却不愿与之为伍的人,他们克服了人的劣根性,跨过了世俗的欲望洪流,这才明确本心,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

只有彻底感受过黑暗,余姝才会如此坚定去寻找阳光,成为日后名震寰宇的不夜侯。

……

如秦渊所说,这第一段回忆,正是对应了不夜侯墓中的第一层,是她人生的第一个阶段,也是一个人类最开始的阶段。

这时候的余姝还没有去南柯,没有引元,没有成为不夜侯,只是一个普通人,就像未出世的胎儿一般,混沌未分,灵识未开,元力未生。

故而第一层才会大雾滂沱,看不清方向,一切都尚未可知。

而第一层感受身体部位缺陷的过关方式,也暗合不夜侯这第一段回忆的经历。

身体,才是万事之本。

当你没了身体这样东西作为前提,想做任何事都是空谈。

人总是年轻时用身体去换钱,到老了用钱去修身体,却忘了自己的身体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一定要强身健体,保证自己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有精力去面对任何事。

……

第二段。

余姝小升初考试拿下了全市第一名,尤其第二天考试的六科,全部是满分。

然而她却没有去继续上学,而是留在了家里,一边当个杂工养活弟弟,一边去买一些医书回来自学。

在她的桃源,女性不可为医。

所以她才剪短了头发,晒黄了皮肤,伪装成了男生。

余姝当然不会去找隔壁村的大夫学习医术,那就是个庸医,还见死不救。

在她的观念里,那样的人不配称为医生。

余姝每天都会去县城,在那里的一个中药堂当杂工,药堂里看不到一个女人。

凭借她的悟性和能吃苦耐劳的性格,很快都得到老板和其他员工称赞,老板还送了一个小小的却月壶给她作为十六岁生日礼物。

一年多以后,余姝算是对中医和西医都懂了点皮毛。

说是皮毛,其实她已经能说出药堂里每一种中药的名字和详细功效,甚至有些她还能说出如何种植。

《本草纲目》共收载1892种药物,她独爱茗,也就是茶。

不过遗憾的是,她本以为伪装成男生,一年后可以成为学徒,没想到还是只能当个杂工。

药堂老板告诉她,从医这条路,没有师父带,没有正规且系统化的教学和练习,很难正式入门。

而药堂老板虽然很喜欢余姝,却无法收她为徒。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民国十七年的废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