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角马的突然暴动事出有因,它在岸边清理出空地后,一头雌角马迈着小步过来开始生产。
这个发现减弱了辛巴发怂给杨叔宝带来的郁闷,他拉开钓椅坐下准备观摩,麦森抹着汗水问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咱们得想办法去树荫下歇息。”
杨叔宝说道“先看看再说,角马产仔可是自然界中一大景观,它们的幼崽在十分钟内就能站起来然后行走慢跑,喝完一次奶后就能快跑,这不让你感到惊奇吗?”
麦森不无悲哀的说道“我就惊奇今天阳光怎么这么晒?我要崩溃了!”
雌兽流出的羊水中混着血水,这股味道吸引来了一群大鸟。
秃鹫!
秃鹫成群结队而来,它们张开羽翼在空中缓慢飞舞,阳光照耀在它们黑色的羽毛上,杨叔宝仰头看去清晰的感受到了一股肃杀之气。
这是死神的气息。
麦森招手喊道“喂,大鸟飞过来,到我头顶来,给我点阴影。”
杨叔宝嘲笑他“你傻啊,这可是秃鹫。”
麦森反唇相讥“你才傻,我认出它们是秃鹫所以才发出招呼,如果是凶猛的猛雕我还不敢出声呢,秃鹫没有攻击性,它们很胆小,食物没有死亡它们都不敢靠近。”
杨叔宝说道“你看地摊文学看多了,秃鹫可是猛禽,它们的确喜欢食腐,但这不意味着它们没有攻击性,你以为这些秃鹫为什么会突然到来?它们想攻击小角马!”
麦森狐疑问道“真的?”
杨叔宝说道“小角马出生后必须得在十分钟之内站起来能行走,这样它们的母亲和家族才不会丢弃它,如果它十分钟内站不起来那母兽就会离开,这时候小角马死定了,秃鹫会将它啄死然后吃掉。”
“嘶,这么凶残的吗?”
“是的,秃鹫不好惹,它们可是能从胡狼和鬣狗口中夺食的狠角色。另外,你快有树荫可以享受了,这些角马要走了。”
秃鹫胆子并不小,胆子小的是角马,它们嗅觉非常灵敏,能闻到狮子、猎豹等天敌的气味也能够嗅出远方雨水的气息,角马群就靠这一手功夫来躲避天敌和寻找草场。
随着秃鹫在低空盘旋,角马群开始躁动不安,它们嗅到了秃鹫身上的腐臭味道,这股气味跟胡狼、鬣狗等天敌的体味相近,为了躲避天敌它们很快会离开这里。
阳光暴晒之下,雌兽终于生出了一只小角马,一头秃鹫从空中落了下来,就落在距离幼兽不足十米的距离上等待狩猎。
小角马出生后开始挣扎,努力的想要站起来。
雌兽围绕着它慢慢的转圈,一边转一边伸出舌头舔它身上的毛。
麦森津津有味的问道“这是在干什么?”
杨叔宝说道“你是南非人你不知道这种事?它在舔掉幼兽身上的羊水,一是为了干燥幼兽体毛二是舔掉羊水味道,避免吸引天敌去注意到幼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小兽挣扎了一会没力气了,然后趴在地上不动弹。
杨叔宝倒吸一口凉气道“这小角马废了!”
看到小角马不再挣扎,母兽直接离开了,毫不留念。
等到同伴归来,角马群在唯一雄兽的带领下准备迁徙躲避天敌。
好几只秃鹫先后落了下来,小角马在天性驱使下又挣扎起来,它后腿能站起来,两条前腿却总是蜷缩在一起,所以只能用后腿撑着身体撅起屁股做老汉推车的样子。
母兽看到它起身就扭头回来看,发现它只会推车不能完全起身后便又扭转头去随着同族离开。
秃鹫们准备享用这顿大餐,一只秃鹫的脖子慢慢的变成了血红色,它伸直脖子气势汹汹的看向同类,其中有一只秃鹫的脖子也变成了血红色,见此它便毫不留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