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线索联系起来,有没有什么想法。
“我”的第一想法是疯子,从疯人院跑出来的疯子。
杜子付倒是不认同这个观点,但无法否认这个推测很接近真相,因为的确疯子发疯时,身体素质会加强,关于这点是有科学依据的。
一旦是疯子犯病状态,激素分泌过多,使机能亢奋,直接导致肺部扩张剧烈,大幅度增强肌肉和器官的运转,这也是为什么精神病院一旦有人犯病,要好几个医生才能治得住的原因。
疯子真的是陷入疯狂的那种,自然不会有理智和动机这种东西。
但杜子付总感觉没那么简单。
“哈哈哈,我就说嘛!”杜子付继续看,然后笑了笑。
接下来的剧情中,杜宾也否定了“我”的推测,理由就是疯子即使再没有理智,即使说话再没有逻辑,但固定的音节还是听得清楚的。
关于这点,杜子付想了想,的确是,其他文字不知道,但如果口音没有问题,虽不知道在讲什么,但也是不至于听不出来是华夏人。
杜宾从来不卖关子,在否定了“我”之后,直接说出了答案,真凶是——性情残暴,并且具有攻击性的大猩猩。
“?”
“我了个擦。”
“还真敢写。”
“凶手是猩猩?”
杜子付的四连懵逼,然后自言自语道“这不公平,这个凶手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和其他短篇凶手都是在出现过的人里,套路不同。”
很快,杜子付也就反应了过来,作者就是怕读者猜测凶手是出现过的证人,所以所有证人都没有直接出现过,证词都是以报刊连载的形式刊登出来。
所以一开始,小说就相当于直截了当地告诉你了,凶手并不是出现过的人。
“凶手如果不是出现过的人,那范围就太广了,但这个推理小说真正要推理的部分是,接收线索。”杜子付仔细回想,文章几次提到超越常人的力量,以及完全没有一点人性和逻辑。
“这篇文推理核心是,凶手不是人,文章的所有线索,实际上都在指向这点,但根本没往这方面想啊!。”想明白的杜子付不由苦笑,这真的是认输了。
同时也深刻感到这案件的精彩,比失窃的信精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