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只是,那纤长的手指还没碰到对方的脸,却已被一只手给抓住。
手腕上传来的疼痛感,让程媛知道,自己被握住的地方大概率已经淤青了。
再看这小丫头,脸还靠在桌面上睡得正香呢。
继续给她握下去,程媛怕自己的手得废了。
好在,手腕挣扎了几下,在手往回扯时,给挣开了。
看着手腕上的红印,又瞧瞧睡得香甜的人,她忍不住感慨,“不愧是能力者,睡着了警惕性都这么高,看来这小脸是捏不成了,你继续睡吧。”
说完,她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喝酒。
她嘴上喝着酒,眼眸看着那沉睡的人,看了会儿便轻声叹道,“他们,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般伟大,高祖终究不过是高祖而已,却不是太祖。至于另一位,我着实看不懂她,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饮了一阵酒,对方还未醒,程媛干脆执了酒壶,转身走向算。
来到书案前,她取过一张宣纸,提笔作画。
但见这人口中饮酒,笔下作画,好不潇洒,那份惬意似乎比薛琅静眼中那过得自在的慕青云更甚。
可惜,她看不到如此情景。
未几,薛琅静那安然的睡颜便跃然纸上。
画作已成,执笔之人放下手中毛笔,随意坐下,闭眸饮酒,左手执酒壶,右手搭在书案上,那修长白皙的指尖随意地敲击着桌面,发出‘哒,哒哒’的声音,似乎是在闭目沉思。
时光流逝如水,待薛琅静醒来时,书房内已经亮起烛光,而那位之前与她一起喝酒的程先生,正安然地坐着看书。
看到她的动作,女子抬头问道,“醒了?”
“嗯。”
刚睡醒的薛琅静似乎还有些睡眼朦胧,下意识便应了一声,之后站直身体,伸了伸懒腰。
同个姿势维持久了,身体有些酸麻,得活动活动。
“厨房留了你的晚饭,还温着呢,去吃吧。”
女子似乎恢复成了之前的温婉。
“多谢程先生,给您添麻烦了。”
在别人家吃饭,还吃晚了,让人家留饭,薛琅静还挺不好意思的。
“无需客气,还不是我拉着你喝酒才误了晚饭,快去吧,这饭温太久也会影响食欲。”
“好的,程先生,那我先走了”。
薛琅静朝她拱了拱手,轻声离开书房。
吃过晚饭,天色已经彻底暗下,借着周遭房中传出的烛光,以及微弱的月光,她在外头逛了会儿,早早地回房去了。
既然无事可干,耍剑或是锻体都会吵到人,她干脆就写字去,自己那游记可以写的内容几天几夜都写不完呢。
一夜无话。
翌日,吃过早饭,与书院结算了工钱,薛琅静就在众人热情的欢送下离开。
除去饭食与住宿的钱,她一共领了三百七十文工钱。
虽然日常收入还存不下一半,但小日子过得倒是自在,虽然她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呢。
现在她已经攒了一千三百七十文钱,即使不去做工,也够自己吃住好几日的,暂时不缺钱,也就不急着去做工,而是日常以赶路为主,遇到事情就干,遇不上就继续走着。
离开下口镇,薛琅静下一个目的地便是海塘城,中途得经过化良县,若不出意外,天黑前能到达。
话说今日已是十一月一日,她离家已近个把月,农忙也已过去,家里的番薯应该已经挖好种下了吧。
不过,之后要处理这么多番薯,此时大概又是忙碌的开始。
十几万亩地的番薯,要处理起来,既耗时间又耗人工,怕是得长期进行下去。
那么,薛家的番薯究竟如何了呢?
让我们来看看薛家这边怎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