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那个男孩(1 / 1)

如果不是老妈逼着他去读最不喜欢的医科,他也许一辈子会留在马来西亚读大学,然后听从安排找个门当户对的人结婚,等着接手家族产业,一辈子也许也就这样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然而,看着老妈强势的样子,老爸带着不知道是小七,小八,还是小九小十出席商业活动,他忽然就觉得厌倦,厌倦了这个城市,厌倦了这样压抑又一成不变的生活。于是,他做了一个叛逆又大胆的决定,他要出国,去申请一所远离家族管控的学校,真正过一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他申请了商科,申请了法学,申请了文学,甚至申请了天文学,结果命运偏偏就那么磨人,最终录取还是调剂到了临床医学。他纠结了一个月,后来觉得先脱离苦海,再曲线救国。于是,十八岁的他,照了照镜子中阳光帅气的自己,义无反顾的收拾了行李,踏上了飞往中国的航班。而等他公务繁忙的父母想起来他这个儿子,已经是一个半月以后的事情了。

初来到n市,周围的一切都让他觉得惊奇。虽然是土生土长的侨三代,但是自小的国学教育让他的留学生活毫无语言障碍,反而显得游刃有余。

由于校舍改扩建,原本紧张的校舍更加显得捉襟见肘。但这并没有放慢高等院校招生的步伐。到他这里,最直观的改变就是本地学生和留学生混住在了一起。学校还给这种资源短缺冠以了一个高大上的项目名称留学生环境融入传帮带项目。

当他提着巴宝莉的皮箱站在连个卫生间都没有的四人间门口的时候,透过呛人劣质的烟雾缭绕,那个影响他一生的家伙,热情的一把搂住他。“哥们!你这皮箱跟我一样啊,某多多九块九包邮吧!”

他被冲击的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文质彬彬的小身板在五大三粗的东北大汉面前更显得弱不禁风。

在他以为,洒脱是这家伙的标签的时候,他们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打游戏,开心的不亦乐乎。一度,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得到了知己。没想到一切竟是如此短暂。

直到一天,一个开着宾利的男人把车停到了他们宿舍楼下。直到一天,那个男人大包小包买了一大堆东西堆在了他的宿舍床铺上。当他调侃的给他一拳,“何志伟,你啥时候傍上了这么个大款!”他从来没见过他用噬血的双眼望着窗外,握紧的拳头,狠狠的把东西从楼上扔了下来。顿时,零食,日用品散了一地。

“嘭!”窗户被狠狠的关上。

“儿子,我们可以谈一谈。”宾利男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装,时尚的鸭舌帽下,皮肤倒是保养的很好。二楼的阳台,一切都近在咫尺。柯震宇实在抵抗不住内心的好奇,在旁边卫生间的气窗里看到了何志伟年轻又帅气的老爹。黑头土脸的喊了半天,然后挫败的上车,扬长而去。

那个下午,宿舍的氛围安静的可怕。柯志伟一副生人勿近,随时要炸的表情,让谁也不想去踩雷。

到了六点半,该上晚自习的上晚自习,该吃饭的吃饭,华灯初上,整栋楼却已经空了大半。

作为哥们,这时候甩开他好像既不仁义,也不地道。柯震宇闷了半天,最后还是走上了前。

“志伟,晚上还有课。一起去吃饭啊!”

“我请你撸串!晚上咱翘课!去不去?!”柯志伟无比认真的看着他,让他有点发怵。

“去!”对知识的渴望在义气面前更加脆弱。

无数次,回想过往,他都希望能够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如果他知道事情会向他无法掌控的方向发展。